吉林敦化:农电公司竟敢伪造档案违法办理职工提前退休 我是吉林省敦化市的经晓萍,我所在单位吉林省敦化市农电有限公司伪造档案违法办理我的退休手续,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审批办违法审批。 自2011年7月此事发生起,我的艰难维权,但是由于层层包庇,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我恳请各位媒体记者编辑在百忙中给予帮助。 一、我的基本情况: 我是吉林省敦化市农电有限公司的一名女职工,一九六一年七月十五日出生,中共党员,吉林省敦化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经济师。 2000年11月5日考取了“中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是0023148号,2004年11月起享受中级职称浮动工资待遇,2006年4月以来一直任敦化市农电有限公司经营部电费发行中心核算员兼电费增值税发票操作员。 从2001年起,我连续5年被延边供电公司评为“最佳文明女职工”,多次被单位评为“先进个人”,多年来,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诚实守信,奉公守法。 二、事情经过: 2011年7月6日,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主任王洪杰通知我到我所居住的街道社区填写《退休人员信息卡》办理退休手续,当时我就向他表明,我是有中级职称的女职工。 依据吉林省政府正在执行的退休文件,即吉劳险字【1999】35号文件中的第2条和吉劳社养字【2007】199号文件中的第5条均规定“原为工人身份(或生产岗位)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女职工,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女干部退休年龄条件办理退休。” 而2011年7月15日我才50周岁,离法定退休年龄还差整整5年。 于是,我没有按他的要求去做,但他们我行我素,不但不按文件规定执行,并且蒙骗我,谎称女职工退休年龄和职称无关,还在同年的8月24日停止了我的工作,停发了我的工资、奖金及一切福利待遇进行逼迫。 在此期间我多次和单位交涉,请求恢复我的工作及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但他们始终谎称女职工退休年龄和职称无关,拒绝我的请求。 更有甚者在延边州农电系统领导调整期间(2011年12月6日),王洪杰竟伙同劳资员宋秀林用篡改、伪造的我的档案在我不知情且在《退休审批表》未依照法定程序未盖单位公章的情况下,到省、市退休审批部门办理了我的退休手续,在一周后通知我去单位在已审批完的《退休审批表》上补签字。 我当时就严词拒绝,并指出他们这样弄虚作假是严重违法的,是严重侵犯我人身权利的,但单位领导赵明广却说,既然省人社厅已经批了,你就认了吧,找也没有用。 由于我坚决抵制,拒绝签字,并且吉林电视台、《城市晚报》等媒体听说此事后上门采访曝光,敦化市农电有限公司和延边供电公司不惜一切代价、寻找各方面关系硬是给封杀了。 我多次找敦化市农电有限公司的局长赵明广请求解决这个事情,但他不是拖、就是推,最后干脆说他解决不了,让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来解决。 2012年2月16日,主管部门延边供电公司主管全州农电工作的副总经理金雷雨、主管人力资源工作的副总经理钟金涛和人力资源处劳资员杨书文专程来到敦化市农电有限公司来解决这个事情,他们先让我说说想法,我说: 退休政策是国家制定的,全国一盘棋,办理退休手续必须实事求是,合规合法,如果依照法律我该到退休年龄了,我就退,没到退休年龄,我就不能退。 敦化市农电有限公司为了达到能让我提前退休的目的,伪造档案,未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我的退休手续我是坚决不同意的,我最主要就是要求恢复我档案的历史本来面目,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我的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