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贵州凯里投资2310万 购矿“血本无归” 本网讯 “我一辈子没挨过打,为了这个事被打了两次”刘书华气愤地对李德华说。 11月20日晚上11点,记者在贵阳市白云区人民医院见到刘书华,他正躺在医院过道上打着吊瓶。坐在病床旁边的熊辉显得木讷,一言不语。“他被打的不重,因为不是管事的。” 刘书华对记者说,当天下午,他们在白云区沙文镇沙文村冉孟军砂石场被该场十几个人群欧,半个小时后,沙文镇派出所民警将肇事双方带回派出所。 刘书华等人为何要到冉孟军兄妹的砂石场?为何又会被殴打?记者通过近一个月的调查发现,殴打事件因起冉孟军、冉孟平兄妹俩与一位香港商人李德华之间的矿产转让纠纷。
“打砸抢”破坏生产未受处罚? 刘书华所说的另一件被打事件是在2012年7月5日。当天上午9点左右,贵APZ158、贵A7969A、贵C81180三台车到凯里新华矿业有限公司(下称新华矿业公司)矿区破坏正常生产秩序,打伤工人马清玉、熊辉、刘书华等6人。 其中马清玉、熊辉轻微伤,砸毁公司办公室,抢走刘书华个人三星手机一台,公司员工及时报警。 一个多小时后,大风洞乡派出所吴茂青所到了“打砸抢”现场,但并没有对该打砸事件做出明确处理,反而要求新华矿业公司停产。 2012年8月7日,新华矿业公司员工熊辉发现夜里有人盗窃矿石,向大风洞乡派出所报警,派出所回复说他们管不了,无奈之下,他们只深夜在矿山守护。 果然,在8月28日凌晨一点,二台大车和一台铲车开进了新华矿业公司矿石堆放仓库,熊辉、吴吉高将现场盗矿者徐鸿政等人人脏俱获送往派出所。 但盗矿者并没有受到相应处罚,反而在民警张礼军、黄明勇等4人作为证人的前提下,要求新华矿业公司与徐鸿政签定协议书“徐鸿政一次性赔偿新华公司被盗的面矿折价款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张礼军在三天内付清此款项。” 证明人签字处有张礼军、吴明勇、杨**(字迹模糊)、龙海堂四人的签名及手印。 大风洞民警石维方告诉记者,有关于新华矿业公司之事他略有所知,该公司员工一年来多次前来反映,要求依法处理。但因为派出所领导没在,因此无法给记者做出正式回应。 “大风洞派出所民警与盗矿者们就是蛇鼠一窝,报警时派出所的人称‘派出所不是新华矿业公司的保姆’,出警后却威逼我们与盗矿者签定协议,派出所代表还在协议上签字。” 记者在凯里市公安局采访时,110指挥中心主任陈辉告诉记者“按照常理,公安民警不可能在这样的保证书或协议书上签字。”他看了记者提供的两份协议书(保证书)之后表示,张礼军等四人不是正式民警。 针对上述多起“打”“砸”“偷盗”事件,凯里市公安局向记者回称,2012年7月5日新华公司被打砸一案,于2012年7月19日以SA5226015900002012070001号受案登记表受理为行政案件查处。 相关责任人司天雄、司天钊、吴宗雄三名违法人员处以行政拘留,并支付了3000元医药费。 2012年8月27日徐鸿政盗运新华公司矿产品一案,次日经凯里市顺元公司张礼军等人调停,熊辉与徐鸿政达成谅解协议,8月30日熊辉从担保人张礼军处收到徐鸿政赔款10000元。 派出所应熊辉要求,对此案不立案查处。熊辉与徐鸿政协议书上的证明人张礼军、黄明勇、龙海堂均不是派出所民警或协警,大风洞派出所协警杨杰作为见证人在协议书上签有名字。 凯里市公安局认为,他们是依法行政,没有存在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