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马文锦苑小区业委会有悖良心道德 侯马市文锦苑小区的自来水水质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改良,该小区业委会无视政府政策与媒体监督,依旧任由其发展。 近日,记者走访了侯马市文锦苑小区,先是该小区业委会主任和永智拒不承认自己身份,后是业委会成员叫嚣记者,必须要有宣传部的介绍方可配合采访,在这里记者想问一下,难道该小区的如此行径是贵市宣传部在背后操纵? 再请问目前内地有哪条相关法律条文规定记者采访需要宣传部介绍或批准? 据文锦苑小区业主介绍:2011年10月文锦苑小区新成立的业委会主任和永智,通过挨家挨户走访等多种方式取得了该小区业主的信任,随后积极的投入到改水工程中,然而问题不断。 据业主反映,改水工程采用招投标形式,中标的却是小区门口卖水泵的大禹治水公司,并且领头施工的还是业委会和永智等同村(侯马市金沙村)的人; 虽然这从中可以节省不少的钱,但显然不符合相关规定; 媒体报道此事后,小区原先的路灯并未损坏,业委会将原先的路灯都拆除换成了新路灯; 且开始挨家挨户的井水改造自来水后业主对饮用水情况满意度调查,但调查表并没有不满意这一选项,且是由该小区物业的人来调查,小区一名业主说: “满意度调查表是有我们小区物业的人来调查的,我们哪敢得罪物业的人啊,只有满意和一般的选项,所以我才选了一般。” 文锦苑小区业委会是一个自发性的民间组织,他们的身份是“老百姓”,但这恰恰也是他们的保护伞,所以才会肆无忌惮,欺凌该小区更多的“老百姓”。 但令980多户“老百姓”心寒的是,业主代表要求更换小区业委会的联合签名书却石沉大海,街道办事区、房管所、以及更高层的领导,久久得不到回复,可悲的是“上告无门”,是广大业主太善良好被欺侮,还是此事不值一提,没有人愿意伸出援手,宁愿装作不知情看这么多的“老百姓”月月饮者“黑色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