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河北省金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高金鹏公寓首付额让客户损失还无歉意

    “金鹏公寓”牛气冲天为哪般    河北定州报道 “2013年10月5日,我在河北省定州市“金鹏公寓”订了一套现房,没想到,最后不但房子没买成,还得自己承担经济损失,更可气的是房地产公司却连一丝丝的歉意都没有,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能够如此“牛气冲天”把商家的诚信踩在脚下,视消费者权益如粪土而不屑一顾。”    采访中,张女士告诉记者。    买房竟然遭遇“骗子”    据张女士介绍,她一直在外地工作,趁着十一小长假期回到老家买房。    “当时和售楼的杜小姐详细咨询过后,先交付了10000元定金,同时,约定好在二个月之内付清总房款的30%,人民币158000元。    在不到2个月的时间里,我先后总共付给他们60000万元,直到11月20日,当我的姐姐准备替我交付剩余的980000元时,却被告之首付额提高了,要付总房款的40%才行。    发生这样的事,如果事先通知我,或是他们表示歉意也就算了。    但他们处理事情的方式和态度简直让人无法忍受。    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敢如此践踏诚信,与骗子有什么区别。”    张女士气愤地说。    商家失信 没有丝毫歉意    “当我得知他们要提高首付款时,第一时间就打电话联系了杜小姐,她只是告诉我,如果不接受提高首付款可以取消定购,其它的她也无能为力了。”    张女士说,之前的约定就这样被杜小姐轻而易举的否认了。    气愤之极张女士又拔打了“金鹏公寓”售楼部的电话,本想找售楼部经理讨个说法,没想到,这位经理的态度更是恶劣。    “‘这是银行定的,与我们没关系,你要不买就直接退了,要不然你就去找小杜。’这就是当时经理给我的答复。”    张女士说,当时,她向经理讲述了她与杜小组的约定,但经理直接不理不睬,说到最后竟然让张女士直接找杜小姐,此事与他无关。    “难道这就是一位企业经理处理事情的态度吗?    我在外地工作,每次交付房款都是异地办理业务,都是要交付手续费的,他们这样轻易毁约,给我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的同时,也直接影响了我买房的计划,本来如果他们态度好,我可以不计较这些,但这位经理最后竟然又冷冷的抛出一句话:    ‘你来吧!钱我退给你,另外再送你一套房子!’    语气里不但没有一丝丝的歉意,反而充满了不屑。    这样一个企业,从员工到经理,都是如出一辙的不讲诚信。”    商家践踏诚信 消费者买单?    据了解,首套房首付比例不同银行针对个人、家庭不同情况会有不同的比例。    这个根据购买的房子大小是有关系的,但是一般购房首都均为30%。    但是要看开发商,和本人在银行的信贷记录。如果在某行有过非常正常的信贷记录〔车贷、信用卡〕,银行会定制为优质客户,再加上您购买的房子是小平米房子〔国家规定为96平米以下为小户型〕你首付20%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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