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事业单位招考之考场乌龙事件 前不久家乡湖南省耒阳市公开招聘2013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家中老父希望独女能回家工作,遂要求我报考,因我本科所学专业为法学,故报考了民政局下属部门信访员岗位。 2013年11月9日考试如期进行,然而让我们意想不到的考场乌龙事件发生了。 我所在的第十一考场,共计考生30人左右,有文员、粮食储备、法学三类考生同在一起考试。 第十一考场、第十二考场两考场的监考老师将试卷错发,将非法律类试卷发给我们法律类考生,当即考生纷纷向监考老师反映该情况,监考老师要我们安心考试,他们会请示相关领导。 半小时后,监考老师经请示给予我们的答复是按错发试卷继续做题,事后相关领导会讨论决定最终的处理意见,给大家一个满意答复。 考试结束第三天,我接到耒阳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电话,征求是否重新考试或者按错发试卷计算成绩的意见,我当即表示坚决不同意按错发的试卷计算成绩。 对于考生来说,这是一次重大考试事故,是不公平的竞争。 电话中对方告知我,57名考生中现已有26名考生同意不重新考试,最终也将按少数服从多数的意见决定,此后几天工作小组再未联系告知我最后的处理结果。 2013年11月15日父亲前往耒阳市人事局、监考中心索要一个说法,相关单位及负责人相互推诿,或避而不见,无奈之下父亲去耒阳市纪委反映情况,希望通过纪委领导出面合理解决此事。 耒阳市纪委领导接待了父亲,经过电话了解知晓监考老师出错情况,却劝父亲原谅工作人员的疏忽,谅解他们所犯的过错。 作为考生,我可以理解监考老师的行为,也并未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人孰无过,但请不要一错再错,我仅仅希望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重新考试,公平竞争。 既然有错,就请政府及相关单位拿出该有的认错态度去纠正错误,而不是让广大无辜的考生为监考老师的错误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