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准生证难办理 收取押金才给办 网友投诉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请有关部门反馈。 我的户口(周婷)在黄梅县,老公(吴涛)的户口随大学毕业后的工作迁移到青岛,是集体户口,我们2013年2月份在黄梅办理了结婚证,2013年3月份怀了宝宝,从怀了宝宝的那一刻起我们就开始准备办理准生证了。 因为老公早已换工作离开了青岛,所以我们打算在我的户口所在地黄梅办理准生证,我们也就开始奔波各种证明: 1.个人向现单位申请已婚未育证明,并写保证书。 2.拿着现单位(广州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东莞分院)的已婚未育证明去之前的单位(中建八局四公司)(集体户口所在单位)换另一份已婚未育证明。 3.拿着集体户口所在单位出具的已婚未育证明到青岛计生办换取盖有青岛计生办的已婚未育证明。 4.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男方出具的已婚未育证明书原件到黄梅计生办办理准生证。 5.各种证件齐全以后以为就可以拿到准生证明了,结果被告知不予办理,因男方是外地户口,所以需要村里计生部的人随同一起办理,之后就免不了疏通关系求人了,最后村计生部人同意了给予办理; 再一次去镇计生办,又被告知需要本人签协议,因为我和老公都不在老家,所有的事情都是托亲戚办理的,所以这一次又被搁置了,之后又是一番求情,最后同意先给予办理准生证,协议等过年回家的时候再签署; 还有一个月宝宝就要出生了,我们也越发着急着办理宝宝的准生证了,可是今天又被告知需要交纳3000元的押金才给予办理! 国家根本没有交纳3000元钱的押金的规定。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为人民服务,这叫服务为难人民,给钱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