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天化弘旭与中核五建欠薪的行为何时能改? 在一些地区接连发生因企业特别是建设领域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 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为此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 即便如此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依然在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发…… 2012年2月7日仉立吉等9人到达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榕山镇参与四川天华公司4.6万吨聚四氢呋南项目的储蓄罐制造安装项目,该项目着落在合江县榕山镇。 经发包公司泸天化弘旭公司(注:法定代表人:苟辉忠,住所地为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内)项目部经理王涛;与承包公司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注:法定代表人:吴杰,住所地为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龙胜路1070号)项目部代理人王汉清认可,并同意每月开1次工资,由泸天化弘旭公司管理安全、技术、工程进度、劳动保护、出入证、工作证。 在施工期间,由于超过一个月大家未领到工资,项目部经理王涛、王汉清说: “由于去年的工程款未到账公司没有钱,希望大家在等几天,工程款一到马上支付给大家,请大家放心我们绝不欠大家工资”。 工人寻工资无门,抱着一丝希望只好耐心再等几天。 直到18日还是没有工资的音讯,我们再次去讨要,王汉清却说: “工程款没有下来,下来我一定马上给大家开工资”。 我们两次讨债一分钱没有拿到,因此我们集体罢工。 后经弘旭公司副总经理、项目部经理王涛和中核五建分包公司王汉清等人与工人协商21日前给工人开一个月的工资,19日给开了十几个人的工资,而我们九人中却只有四个人给开了一部分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