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金仁品酒业有限公司恶意欺诈温州市铭品包装有限公司货款

    遵义市金仁品酒业有限公司恶意欺诈货款    各位领导、媒体、网友您们好!    我是温州市铭品包装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章传对,我公司为遵义市金仁品酒业有限公司(挂靠在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茅山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酒外包装产品名称为:    “黔之仁品”: 低档酒外包装盒1000件、内加成2000件、中档1000件、中高档1000件、1kg1000件;    “探索发现”: 低档酒外包装盒1000件、内加成2000件、中档1000件、中高档1000件、1kg1000件;    “廉洁奉公”: 低档酒外包装盒2000件、内加成2000件。    现遵义市金仁品酒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明以“黔之仁品”“探索发现”“廉洁奉公”等内加成包装盒存在:1、打开部位不能完全断裂;2、盖头内连接部位表层开裂的质量问题。    我公司调查及有关酒行业人士都认为,“黔之仁品”“探索发现”“廉洁奉公”等内加成包装盒质量问题:    1、打开部位不能完全断裂,是属我公司在细节上没有设计好的,但不影响打开取酒饮用,社会上正常女士都能正常打开取酒饮用;    2、盖头内成连接部位表层外折360°出现开裂,这是属于常见现象的质量问题,它不影响包装盒外观、挺度等问题,酒包装好销售到消费者手上,消费者打开包装取酒,只要不把盖头到折360°,也不会出现内表层开裂问题。    经我公司仔细研究认为,遵义市金仁品酒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明蓄意欺诈我公司为其生产的包装剩余货款叁拾玖万陆千肆佰贰拾捌元陆角伍分元整(¥396428.65元),故意以以上的问题为由,拒绝接收我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发出的“黔之仁品”1㎏的包装盒,并作出恐吓威胁,动手打我公司法人代表章传对。    1、我公司于2013年3月2日给遵义市金仁品酒业有限公司(挂靠在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茅山酒业有限公司)以邮件方式(红成聚爱=聚焦公益=仁品790238954@qq.com )发送了产品报价单和温州市铭品包装有限公司加工合同。    遵义市金仁品酒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明(挂靠在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茅山酒业有限公司)利用我公司对他(陈明)的信任,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他(陈明)确认产品价格,于2013年3月5日汇入我公司指定账户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作为生产定金。直到产品生产发货完成,没有签订合同。    2、我公司于:2013年4月4日发出的“黔之仁品”内加成(浓香型)包装盒600件(发货清单为3600个)、“黔之仁品”内加成(酱香型)包装盒570件(发货清单为3420个)、“探索发现”内加成(酱香型)包装盒60件(发货清单为360个)、“探索发现”内加成(浓香型)包装盒240件(发货清单为1440个)、“廉洁奉公” 内加成包装盒840件(发货清单为1440+3600个);    2013年4月9日发出的“探索发现”内加成(酱香型)包装盒450件(发货清单为2700个)、“探索发现”内加成(浓香型)包装盒450件(发货清单为2700个)、“廉洁奉公” 内加成包装盒810件(发货清单为486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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