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行业“免费”加班何以成为家常便饭 宁陕县医院是当地唯一一家规模医院,加班加点让医生承担着身心重负,在拿不到加班费时,许多人选择跳槽。
百名医护联名讨要加班费 今年3月16日,宁陕县医院给各科室下发《带薪年假管理制度(讨论稿)的通知》,医护人员说,通过对有关法规学习,我们这才知道,全院职工的合法权益长期被院方侵害。 “为切实提高全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坚决维护全院职工的合法权益、彻底纠正宁陕县医院这种长期存在,并成为习惯性的严重错误,才依法提出上述申诉要求。” 在这篇不足900字的权益申诉里,职工引用了保障他们合法权益的权威法规作后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第二章第九条之规定,和《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75号)第二章第七条及第十三条之规定和第四章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要求医院依法、如实、准确的书面公布,全院职工自2010年1月1日起至今的每月、每周的原始排班表,并公布每个职工加班工作时日(含每天延长职工工作时间、每年度法定节假日、每月双休日加班及年休假期时间的加班日)的统计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二条之规定和第四章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医院职工要求院方支付加班工资,其中含应支付的每天延长职工工作时间、每年度法定节假日和每月双休日的加班工资。
“免费”加班何以成为家常便饭 职工代表之一柯增年指着《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国务院令第514号)告诉记者,这部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就开始执行,单位和领导理应依法执行。 原陕西省省长、现任陕西省委书记赵正永在去年10月主持召开的省政府专题会议上还强调:根据国家政策和群众愿望,下决心推进带薪休假制度,省政府将尽快出台具体实施办法,要求从今年起,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民营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要认真执行。 宁陕县医院的医护人员向记者解释说,他们本次诉求合理又合法。 职工递交了申诉书后,附有宁陕县医院110名职工的手写签名。记者看到密密麻麻的一张纸上,申诉者几乎囊括了各科的主任、护士长和一线的医生、护士、药房职工、财务人员及司机。 “全院职工绝大部分签了字,还有人要写上自己名字,但纸上已经写不下了。只有B超室主任表示自己的假休够了,拒绝签字;但副主任签了名,称自己加了班,却没领到足额加班费。院长助理和义务科长都签名了,还有一位主任要签字被我们婉言谢绝了,因为他要升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