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陈家坪煤炭有限公司复工复产未通过非法采煤价值千万雷管炸药何人批复

    陕西彬县:非法煤矿采煤价值千万 雷管炸药何人批复    近期,我报多次接到一陕南工队投诉材料,反映陕西彬县陈家坪煤炭有限公司复工复产未通过,从2012至今一直违规生产,仅2013年的俩个月里,非法开采煤炭三万余吨,产值达1200万元。    在短短两个月时间里,发生六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二人重伤,四人轻伤的严重后果。材料显示,该公司至今拖欠工队工程款295万元,导致农民工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几百农民工家庭陷入困境,无奈只能上访维权,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定。    记者在陕西彬县见到了陕南工队负责人刘玉旺,或许是连日来的讨薪维权四处奔波,使这个仪表堂堂的陕南汉子的脸上,充满了疲惫和辛酸。说起事件起因,他几度哽咽:    “这个矿(陈家坪煤矿2号井)以前是由一个叫做何学书的陕南同乡承包原煤生产,2012年底,他的承包合同到期后,就介绍我的工队来继续承包。    他们在明知我的工队不具备任何煤矿施工资质的情况下,多次催促我进场施工,而当我要和他们签订施工协议时,煤矿的宋总却总是以人在外地为由,让我们先干开始干活,合同可以后补。    于是在仅仅只是口头达成协议的情况下,2013年2月22日,我带着二三百民工兄弟,背井离乡开始进驻矿山生产,直至4月20日被告知,煤矿因为证照不全、年初复产验收没通过等原因,必须停产。    我们认为,矿方在明知自己不具备生产的情况下让我们进场,并且承诺我们可以干几年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诈骗行径”。    刘玉旺介绍,当时约定进场时,商议的原煤结算方式是以其出产原煤的罐数计酬,即每罐实际装载原煤约1.2吨*138元/吨计算,而被要求停工实际结算时,该矿却以各种借口大量减产扣罐,实际以0.765吨*138元计算,自工队进入矿山近两个月时间里,共开采原煤28382.68吨,按照约定,矿方应结算原煤生产价款3916809.84元,而矿方却经过一系列不合理结算方式,仅仅支付了300万元给工队了事;    同时,按照约定,经矿方实际丈量,应支付工队工程款1025288元,而这部分费用,矿方拒绝支付;当初进入工地时,矿方承诺工队开采期限为三年以上,因此,工队投入了大量的材料及机械配件。而最终仅仅施工两个月便被要求退场。工队的这些投入,就这样打了水漂。    一来二去,工队的直接损失便达到二百多万元,而矿方所支付的费用,远远不够结清工人工资和相关股东投入。    刘玉旺向记者透露,之所以在这两个月内事故频发,其关键原因在于该矿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该矿通风系统没有通过验收,工作面在回风巷到串联布置,工人在废尘中作业;在彬县炭店乡炭店村村民住宅小区正下方采煤,工作面和地面安全高度不足200米,严重威胁着几十户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国家明文规定的不允许下井的高压中央变电所湿侵式变压器设置在井下,成为井下一个随时可能爆炸的“炸弹”。    而炸药库设置在厂区院墙以内,距离主矿井不足20米,又一个随时都会爆炸的“炸弹”,这些都直接威胁着矿区及周边群众的生命安全。    该矿生产期间,并没有按照国家行业规定建立抢险自救安全系统,没有为任何工人缴纳劳动保险,因此才会在出现事故时推诿扯皮,矿工的权益无法保障;    刘玉旺说,按照他们这个矿的核定生产能力,依国家相关规定,每个班下井人数不能超过50人,但实际生产中,为攫取高额利润,实际每个班的下井工人,都在二百人以上。    根据刘玉旺的反映,记者查阅了陈家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二号井的相关资料。    陈家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二号井,位于彬县炭店乡炭店村百子沟境内,属于有彬县炭店镇的乡镇企业。后来以每年430万元的价格承包于个人,煤矿的执行董事为宋再彬。    2007年陕西省人民政府下发的《2007年全省第一批关闭煤矿名单》中,要求陈家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二号井实施资源整合。    2009年5月11日,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下达《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生产许可证2009年第5号公告》,同意陈家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二号井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延期三年,延期至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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