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韩城:市医院和市法院联手草菅人命 各级领导、各媒体: 我叫范建民,男,汉族,陕西韩城人,向你们反映韩城市人民医院与法院联手草菅人命一事,具体材料如下:
一针麻醉药致病人昏迷42天 患者范亚玲,陕西韩城板桥镇柏林村人,2011年2月8日因骨折到韩城市人民医院看病。住在骨外科。主治大夫是骨科主任杨晓明,22日经各项检查符合手术条件。 家属签字后,由杨晓明主任亲自主刀进行手术。四个半小时后束手结束,医生说,手术很成功,让家属放心。 然而手术后,患者昏迷不醒,医生给家属说:不要紧,麻药劲过去就好了。8天后,因欠费要停药,医院和家属发生矛盾,家属说,哪有长达8天病人醒不过来的事情?要求医院作出解释。 医生说是他们的麻药好,人醒来的可能要迟一点。经专家会诊为:疱疹病毒感染。但是按照专家诊断,对症治疗,越治越重,病人面临死亡的危险。 这样,一直等到第35天,家属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将病人转去西安交大一附院治疗。一附院诊断为:中枢神经受损,没有疱疹病毒感染,属于误诊。 在病人被韩城市医院一针麻药至患者昏迷了42天后交大一附院经紧急抢救,病人虽被救活,但落下了2级智力伤残、半植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