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茅药酒广告夸大宣传违法再次上黑榜服用后视力模糊头晕

    鸿茅药酒广告夸大宣传 违法再次上黑榜    2012年3月26日大众网发布消息称《鸿茅药酒夸大宣传 老人服用后出现视力模糊》,心有余悸的消费者“乱,真是太乱了!我实在不想再和他们打交道了!我们老两口都害怕了!”市民王女士(化名)提起使用鸿茅药酒的经历,还心有余悸。    王女士和老伴都70多岁,儿女不在身边。日前,她通过电视广告了解到鸿茅药酒,并拨打了订购电话。对方送货上门3瓶鸿茅药酒(每瓶265元),王女士打开了一瓶,饮用了一点。由于老伴身体也不好,也喝了一点。    孰料噩梦就此开始。王女士有高血压和白内障,喝完后马上出现了视力模糊的症状。老伴儿暂时没出现不良反应,王女士暗自庆幸。但当晚,老伴儿出现了头晕的症状。这让王女士慌了神。“不是广告上说很多病能治吗,怎么会这样?”    第二天,王女士拨打订购电话,说明了情况。对方回复说王女士用药时没有注意相关事项。“怎么买时没说明?”王女士很奇怪,“我们老两口可不敢再继续用了,上了年纪,万一再出大问题怎么办?”在王女士的反复交涉下,对方终于同意将另外两瓶未开封的酒进行退货处理。    曾在多地被暂停销售    在济南舜天大药房的一份《健康专刊》上,记者在第二版右侧发现了陈宝国、张铁林、德德玛、雷恪生及黄健翔各自拿着鸿茅药酒所拍的照片,在黄健翔照片的上方,有段以黄健翔名义说的话:“鸿茅药酒是药品而不是普普通通的保健酒,它的主要作用是用来治疗疾病。”    在该报纸第三版的最上方位置,一行《宁少一顿饭 鸿茅药酒不能断》的大标题十分夺人眼球,但该标题下的文章中除了介绍鸿茅药酒对各个病症的特殊疗效外,并没有任何关于吃饭与鸿茅药酒之间对比的阐述。    一位曾经为其它品牌保健品录制过宣传广告的市民向记者透露,其实很多保健品要求消费者录制广告时,很多人根本都没有用过该产品,“但商家会以免费赠送为条件,要求市民为其录制广告宣传,不知道鸿茅药酒是不是类似情况?”    据我国《广告法》第十四条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在宣传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不能含有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不得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比较;不得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记者注意到,在鸿茅药酒的外包装上,标有“OTC”、“国药准字'等字样,在咨询中,订购中心、销售点人员均表示这是一种正规的药品。但据媒体报道,因广告内容严重误导消费者,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去年曾发出通知,决定对“鸿茅药酒”等实施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其实,对鸿茅药酒包治百病的广告宣传,消费者早有质疑,有关部门也已经多次查处,许多地方也曾对其产品进行过封杀。    2010年春节前夕,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简称媒购委)进行第三次违规广告通报,著名影视明星陈宝国因为参与“鸿茅药酒”违规短片广告,被点名通报。同样就在春节前,鸿茅药酒被海南、湖南等地的工商部门暂停销售。    另据报道,鸿茅药酒上世纪90年代末逐渐走向衰弱,并最终从消费者的视线中消失。重出江湖之后,在强大广告攻势的带动下,年销售额曾突破亿元。目前,济南的鸿茅药酒销售点已遍布大部分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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