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考令下宝鸡岐山眉县金台渭滨等区县仍违规期末考试学生考不好年都别想过好

    “禁考令”下宝鸡多区县仍违规组织学生期末考试    为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们的学业负担,陕西省教育厅在2012年的最后一天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教科研机构不得在期末组织全县(区)范围的统一学业考试、竞赛、测试活动,严禁利用考试成绩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及班级、学生排名。    然而,宝鸡市岐山、眉县、金台和渭滨等区县仍然组织初中学生进行期末考试,使该文件如同一纸空文。    学生叫苦:“咋又考试呢?考不好咋过年呢”    1月24日中午,正值中午放学时间,记者在宝鸡市渭滨区宝成中学门口,有学生进进出出,“整天考试呢!前段时间模拟中考,这次又是期末考试。”    距离该校不远的烽火中学的学生也向记者证实了这一说法,“听我们老师说,这次又是全区统考,要是考不好,今年这个年都别想好好过。”采访中,一位学生满脸焦虑。    随后,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宝鸡市金台区店子街中学、金河中学等都是在1月23、24和25日统一进行期末考试的。    “这几天正在统一阅卷,后天就放假了。”金台区一名教师告诉记者。    教育局:考试由教研室统一组织实施    1月28日,记者在岐山县教育局办公室了解到,该县的期末考试由教研室统一组织。    “本学期的期末考试由我们教研室统一组织的,全县94所小学,25所初中, 4所高中统一考试,经费由各校的经费中出一部分用来支付试卷成本费,不向学生收费。”    岐山县教育局教研室李主任说。在眉县教育局办公室,一位张姓工作人员表示“局里要求各校必须在农历腊月21日前放寒假,至于期末考试,由各校自行组织进行。”    教育专家:考试不是检验学生学习程度的唯一标准    著名教育专家、陕西省社会科学院青少年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方海韵教授认为,在义务教育阶段,国家教育部出台了很多减轻学生们的学业负担的政策,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很多学校置有关政策于不顾,依然我行我素,使各种有关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减负文件、政策变成一纸空文。    同时,过重的学业负担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导致学生产生厌学心里,从而走向社会甚至于走向犯罪。    因此,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该认真执行国家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们的减负政策。   记者上网查询得知,2012年12月31日,陕西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期末及寒假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教基一〔2012〕39号),仔细看完文件,记者并未找到如果违反《通知》规定,该如何处理的条款。    也许,这就是众多区县教育局不顾《通知》要求的原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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