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王振发每斤3-5毛钱收购超65万斤病死臭鸡加工成白条鸡跨省贩卖

    超65万斤恶臭病死鸡成“美食”跨省贩卖    年近春节不少商贩为了利润不惜一切让恶臭病死鸡“起死回生”上餐桌。今天下午(1月8日),经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将贩卖死鸡肉因非法经营罪获刑。    将每斤3毛到5毛钱收购来的病死鸡扔进热水锅内烫软拔毛,切掉内脏后扔进注满自来水的池子中简单清洗,随后再销往山东等地加工成白条鸡。就这样,原本散发恶臭的病死鸡成了餐桌上的“美食”。    简单处理 恶臭病死鸡“起死回生”    2008年,为扩大肉鸡养殖规模,宿迁市宿豫区出台政策扶持肉鸡养殖业。为了分得一杯羹,该区某镇村民王振发就在村里搭建了一个养殖场,开始养殖肉鸡。    由于饲养技术和管理方法不科学,出现肉鸡大批量病死现象,让王振发受到不小的损失。    2011年年初,一个收购病死鸡的人来到他的养殖场,以5毛钱一斤的价格收购病死鸡。这不仅让王振发捞回了3000元,也让他打起了贩卖病死鸡的主意。2011年4月,王振发开始雇人为他专门收购病死鸡。    按照卫生防疫要求,饲养的肉鸡在病死后,为了避免成为养殖场内的疾病传染源,应将死掉的肉鸡进行深埋或者焚烧处理。    但是,听说王振发收购病死鸡,当地几十家肉鸡养殖场纷纷将病死的肉鸡以每斤3毛到5毛的价格卖给他。为了对收购来的病死鸡进行储藏,王振发把养殖场改建为冷库,还招了一些工人对病死鸡进行加工。    “加工的过程中没有履行任何检疫手续。收购回来的病死鸡随地摆放,清洗鸡肉的水池一天才换一遍水。病死鸡散发的恶臭和水池中浸泡的血水让人作呕。”一名工人说。    2012年3月21日,宿迁市宿豫区农委接到群众举报后,当场查获王振发存放在冷库内的病死鸡20222公斤以及未进行加工的病死鸡8546公斤。    根据查获的销售账本统计,仅2012年1月至3月期间,王振发的肉鸡养殖场共对外销售病死鸡达201642公斤。    跨省贩卖 病死鸡主要被销往山东    将收购的病死鸡冷藏好后,王振发就开始联系买家,以每斤1.5元的价格对外出售。    “我赚的是捣腾病死鸡中间的差价,至于从我这边买鸡的人是干什么用的,我问过刘光磊,他告诉我说是用来加工动物饲料的。”王振发说。    刘光磊是山东省临沂市的一个狐狸养殖户,也是王振发的最大买家。刘光磊需要病死鸡时,就由王振发将病死鸡送到临沂市刘光磊的冷库中。    为避免白天运输被人发现,王振发从下午开始装货,晚上十一二点才出发。运到山东以后,刘光磊就雇人将病死鸡扒皮,加工成白条鸡。    据刘光磊交代:“每只白条鸡能生产出百分之三十的好肉,剩下的加工成饲料喂狐狸。好肉按照鸡腿、鸡翅、鸡爪、鸡胸脯分类装好后冷冻,别的买家收购这些鸡肉后再进行细加工处理,做成肉制品后卖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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