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淮滨“新农村”建设陷阱:投资商被套牢

黑恶势力拍得土地,却拒不缴纳出让金。邀建筑商投资共同开发,却中途违约独吞售房款——这就是发生在河南淮滨县新农村建设中的咄咄怪事。“没想到来淮滨投资,却上了个这么大的圈套。”2012年12月27日,建筑商宋春红告诉记者。淮滨县地处信阳东北,与安徽搭界。该县王家岗乡的王岗村有2500多人口,人均耕地1.5亩,是镇政府所在地。2007年,王岗村新农村建设启动,当年4月12日,王岗村村委主任王成东的妹夫赵玉春,与固始县(淮滨县的邻县,信阳市所辖)建筑商宋春红等人签订《联合开发合同》。该合同约定由赵玉春提供土地,办理一切手续,并负责上述费用;而宋春红等人负责房屋施工,并承担施工费用。双方按照房屋销售利润对半分成。合同签订当天,王家岗乡政府又与赵玉春和宋春红等人签订协议,前者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招商引资方,将相关地块委托给赵、宋等人所有。之前,为安置受淮河水灾的移民,王岗村和附近的吴岗村腾出了不少耕地。如吴岗村就腾出了47亩耕地,国家按每亩七千元的价格给予补偿。后来,移民另行择地安置了,这些腾出来的土地被村民复耕,赵玉春等人就瞄上了这些地。2007年9月底,吴岗村民、70岁的李守娥目睹了这一辈子没见过的恐怖场面:100多壮汉,统一穿运动鞋、戴白色安全帽、手拿棍子站在她家的地头,有人开始拉线、丈量,李守娥因补偿价格过低上前理论,结果头部被打伤住院多天。最后,赵玉春等人征得王岗村和相邻的吴岗村153亩土地。2007年9月29日,这些土地中极少部分(19229.76平方米,折合29亩多)被淮滨县国土局挂牌拍卖,由王伍以357万元购买。王伍是淮滨县交通局运管所的干部,据传王岗村委主任王成东与之过从甚厚。竞买后,王伍却一直未缴纳357万元的土地出让金。而这些情况建筑商一方的宋春红都被蒙在鼓里。2007年9月底,新农村社区开工,至当年11月,宋累计投入200多万元,2007年11月,因未缴纳出让金导致证照不齐,该项目被勒令停工。停工后,自2008年开始,赵玉春、王成东等人开始公开向社会出售地皮和待建房屋。“建到一半儿的房茬子(指待建房屋),一间卖到4、5万元。没有任何合法手续,你把钱给我,我给你打个条。”一位当地村民告诉记者,这位村民买了一套有三间房的房屋,价格19万多元。据记者调查,至2012年底,赵玉春一方已私自出售近40套房屋,附近的村民大都不明就里,他们的房屋“产权”仅是一张付款的白条。至于所得收益,王成东、赵玉春和王伍如何分成,尚未明了。但宋春红一方确实没有得到一分钱的“售房款”。2011年,王伍以涉嫌多种刑事犯罪被淮滨县检察院批捕,2012年9月,信阳市中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等判处王伍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三万元。因王伍未缴土地出让金问题,导致淮滨县国土局及王家岗乡政府多名工作人员被调查。淮滨县委一位负责人士告诉记者,相关部门正与宋春红协商,妥善处理相关事宜。采访期间,记者注意到,与宋春红等人开发“新农村”项目一路之隔,是“吴岗新农村社区”项目,该项目业已圈好土地,公告称:“是2010年度省政府批准新农村建设村点,总建设面积74838.6平方米,需投入资金6700万元,计划安置村民300户。”该社区建在耕地之内,村民称这块耕地是被以荒地的形式上报,从而取得了淮滨县颁发的规划手续。来源:http://www.hnsingpao.com/NewsInfo.aspx?id=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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