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宁夏(宁鲁石化有限公司)到底做些什么? 近日接到举报宁鲁石化有限公司非法收购原油一事。2012年12月30号记者驱车赶往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307国道 盐池高速服务区对面 于盐池国道收费站4.7公里处,进行对宁鲁石化有限公司深入调查。据了解;本公司总经理 闫宝强,闫经理利用本公司合法的手续名义,非法收购来路不明的黑原油,据调查该原油大量是由定边县和盐池县黑收油点送往来该公司的。在调查的过程中记者当场看到有很无牌照罐车和半挂车自由进出所有挂车车厢内暗藏油灌,其中一辆被记者当场拍照记录了车号,当时记者想对总经理展开深入调查时,却联系不到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公司职工联系了经理躲躲闪闪相互推诿,刁难记者,不愿意接受采访,此时在本公司附近又看到一家黑收油点,记者追问负责人,当时他气呼呼的回答说;我这场子是宁鲁石化经理的,你去问他去吧别问我,闫经理你难道没有听过吗?谁也不怕的,人家干这活都是有关系的。据拉黑油司机告诉记者说:宁鲁石化有限公司在宁、陕、两地名气相当大的,每年收黑油数目不是小数字,不说一般人了就是连县、市、上领导也要让他三分,公安系统不用说,所以人家手里拿的公司合法手续做非法生意。记者听了这一番话时感到惊讶、无语、无奈,记者在想这都说明了什么?后来 还查清在本公司往盐池方向距离大约2公里处的一个地方 设一个无牌收购黑原油场,以专收外来不明的黑原油为主!记者走访时,发现在陕西定边县黑收油场装满原油的半挂车多数都送往宁鲁石化有限公司。国家法律相关条例连接: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其公司利用合法手续谋取非法利益,这样的利益远远大于正常运转的几倍,但是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严重扰乱矿产资源的市场秩序,为了社会的稳定和人民长期生存保障,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查处违法乱纪责任人以及不法分子。本报将继续关注宁鲁石化有限公司有关非法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