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地煤东周窑煤矿事故瞒报 大同地煤东周窑煤矿始建于1982年,2003年底参组同煤集团,属单独保留矿井,生产能力为90万吨/年,现为基建期间。 就是这样一个国有大矿,频频上演的瞒报事故次次成功。 近日,本报接到一位群众反映:2012年10月17日下午5时许,大同地煤东周窑煤矿井下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该起事故至今瞒报。 经调查,2012年10月17日下午5时许,大同地煤东周窑煤矿井下违规作业,造成一人死亡。 死者陆发平,42岁,系四川省北川县白城镇人。 死者因违规作业,打锚杆时被卷进去绞成重伤,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矿方没有上报各相关部门,秘密将死者的死体隐藏,随后与死者的家属私自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90万元。 该起事故本应及时上报,矿方的领导怕影响自己的仕途,置矿工的生命不顾,将该起事故公然瞒报。 知情人讲,瞒报该起事故有三点原因: 一. 该矿现为基建期间,不能大量生产;二.上报事故后,不只政府罚款,还影响全矿年底的安全奖等各种奖金;三.矿领导怕影响自己提升仕途,就拿矿工冤魂铺坦的血路作为仕途升迁的阶梯。 种种原因,矿领导把瞒报事故作为平常工作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