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景泰县:农民工多次讨薪未果 辛酸讨薪何时休 原标题:被忽悠N次的农民工讨薪事件 史上最牛国土局长:“你们农民工是讹诈,就是老板给你们工钱,我都不让他给你!” 没错,上面这段话,是2012年11月23日,记者在甘肃景泰县见到了该县国土局副局长王兴元时,王副局长对记者和讨薪农民工代表翟科说的原话。 据农民工翟科介绍,2011年6月30日他们与景泰县弘盛煤业有限公司(矿主:孙宝库、法人代表:翁文兴)签订劳务承包合同,承包了景泰县十里沟苦水井煤田的露天煤矿剥离及产煤业务。 从7月4日起农民工进工地干活,7月23日有关部门来工地要求停工,翟科他们随即给景泰县弘盛煤业公司法人代表翁文兴打电话汇报,翁文兴答复可以继续干。 直到9月29日,因为景泰县弘盛煤业有限公司没有办理任何矿山开采手续,缺乏相应的矿山开采资质,公司被相关部门强制责令停止生产。 农民工翟科等人获悉真相后,向该公司提出解除合同、支付劳务款要求,但该公司一再推诿,拒绝支付工资。 2011年12月8日,《祖国》杂志记者收到农民工代表翟科发来的求助信,请求记者采访报道农民工与景泰县弘盛煤业公司劳务承包合同的纠纷。 记者建议农民工代表找当地管理部门协调解决。农民工代表于是多次求助当地有关部门讨薪,无果。又多次打电话、发求助信给记者,坦述他们讨薪的艰难过程。 为此,2012年1月11日,《祖国》杂志记者深入景泰县详细调查此事,得知景泰县弘盛煤业公司拖欠五十多名农民工工资情况属实,他们至今还停留在景泰县草窝滩镇十里沟苦水井煤田,无生活费,情况十分严重。 之后,记者赶往景泰县委、县政府找有关领导采访此事,由于县委、县政府两级领导外出,故由县委办公室周主任协调此事,景泰县国土局矿产资源管理股王绍川股长亲自督办。 第二天(即1月12日)下午,景泰县弘盛煤业公司先支付了30万元人民币,让农民工每人拿点生活费先过年。景泰县弘盛煤业公司领导答应剩余工资春节后一次性付完。 春节已过去几个月了,剩余工资分文未付,翟科等人再次陷入了困境。他们再次向记者求助,2012年5月22日,应农民工代表要求,记者再次来到景泰县国土局。 王绍川把矿主孙宝库找来,孙宝库承诺并同意写保证书保证农民工工资在十五日内一次性付完,就这样达成了第二次协议。 但是,本社记者了解到,到了付款期限,孙宝库又继续以推诿方式拖延。 为此,2012年7月18日,《祖国》杂志社给景泰县委、县政府发了“关于景泰县弘盛煤业公司与农民工工资纠纷处理建议函”。 8月6日,景泰县委书记亲笔批示给景泰县常务副县长陈其勇协调解决此事,可至今未有结果,其中原因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