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长葛:石象乡公立学校违规办起“校中校”——违规办学三学期非法获利50万 2010年10月教育部发布十大“禁令”治理择校乱收费问题,河南省教育厅也曾下发文件要求,严肃清理“校中校”。 但是河南省长葛市石象乡胡庄小学却视国家的政策法规于不顾,利用国家的公办教育资源办私人学校,收取寄宿生的高额学费牟取利益。 长葛市石象乡胡庄小学是公办义务教育制学校,招收胡庄行政村的学生,自2009年由谢天增出任胡庄小学校长。 而胡庄小学却公然开办“校中校” 利用国家资源敛财,明显是与国家的政策法规背道而驰,这种做法也让公众对胡庄小学的教育质量有所担忧。 经记者了解,石象乡胡庄小学自2011年起改成了封闭学校,面向外界公开招收学生,每名学生一学期收费1500元,学生吃住在学校,上课10天放假4天。 目前全校的近300名学生中,有100多人为收费学生。 同时谢校长又私自在社会上招聘了几名无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充当老师,学校食堂的厨师则由校长的妻子及母亲担任,接送学生靠租用当地已经报废的私人车辆做为校车,开办3个学期以来收入已达50万元。 曾在2012年3月份,谢校长醉酒后在学校内无故殴打一名学前班学生,对这名五岁的学生拳打脚踢,最终赔偿学生家长2万元,目前该学生已经转学。 长葛市教体局在接到记者的反映后,向本报回复了对石象乡胡庄小学违规办学的处理意见,责令胡庄小学立即终止违规办学行为,限期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责令胡庄小学立即解聘招聘的相关人员。 责令胡庄小学公布三学期的经费收支情况,给予石象乡中心校校长赵国伟行政警告处分,给予石象乡胡庄小学校长谢天增撤职处分,给予石象乡胡庄小学全市通报批评。 石象乡胡庄小学违规办学一年多竟没有人阻止,长葛市的其他学校是否也存在此类现象,如此教育上的监管漏洞,望长葛市相关部门反思。“校中校”为何屡禁不止,本报将进一步关注。 政策法规链接: 2008年5月,河南省教育厅下发文件要求,严肃清理“校中校”,民办公助学校必须落实“四独立”,即独立财务核算、独立法人、独立校园、独立教师队伍,不准搞“一校两制”、“校中校”。 2009年6月11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政府纠风办、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发改委等7家省直单位联手治理教育乱收费,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学校不得举办收费补习班。 凡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培训、补课严禁收费;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