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岚县普明卫生院感冒输液致人死亡 8月3日山西省吕梁市岚县普明镇后沟村居民段元贵,应感冒身体不适,在普明卫生院医治,卫生院诊断后给其输液治疗,输完液后回家后发现病情加重,随即病人被送往县医院抢救,在县医院病人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死者家属找到普明卫生院的史院长,要史院长提供给段元贵使用的药物清单,卫生院史院长什么也没有说,只能与死者家属商量,给一定的赔偿私了此事。 8月6号卫生院出资14.6万元和家属私了了此事,是什么原因导致病人死亡的,在金钱的诱惑下病人家属也不去过问了,发生医疗事故应该向属地卫生局上报,普明卫生院却是隐瞒了此次医疗事故。 卫生院如此的态度,有错不改,还错上加错,本来是救死扶伤的地方,却成了变相杀人的场所,一个生命的逝去,还不能端正卫生院的态度,如果卫生院每个医师都用这种态度去给老百姓看病,那同样的事故再发生就是必然的。 希望此报道能引起山西省各级卫生主管部门的重视,还老白姓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