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白驹镇农田撂荒数年 本报讯 提示:国务院国发【2004】28号文件第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土地管理法》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抛荒耕地。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用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的应当由原耕种集体或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而在江苏大丰市白驹镇就出现数百亩良田被圈抛荒闲置致百姓观之叹息。 2012年10月19日,记者来到白驹镇狮子口村村民反映的现场。 在现场,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路口处竖立着“白驹生态工业园”的简介,简介中提及近期入园企业有大丰康柏斯机械公司、大丰博诚机械公司、盐城润丰砼业。 而记者现场没有看到任何入园企业建设迹象。昔日的良田被取而代之的是被砖墙围圈的大片荒废之地。围墙内杂草丛生,野草足有一米之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