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雅苑新物管获停车收费许可证业主与开发商和记黄埔争夺停车场管理权

    业主与和记黄埔争夺停车场 “夺回”管理权    记者获悉,对黄埔雅苑新物管获得停车收费许可证,黄埔雅苑开发商和记黄埔地产称,停车场产权和收益归其所有,已向市交警局提起行政复议。    这会是业主与开发商在小区停车场地“争夺战”中的“新招”?    黄埔雅苑业委会9月初向媒体通报,通过申报停车场地收费许可,小区新物管获得停车场管理经营权;而按业委会与新物管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停车场收益归属全体业主所有。    但争议依然存在。记者近日获悉,对黄埔雅苑新物管获得停车收费许可证,黄埔雅苑开发商——和记黄埔地产称,停车场产权和收益归其所有,已向市交警局提起行政复议。    1 停车场交接陷僵局    黄埔雅苑2001年一期入伙,其时小区物管为开发商和记黄埔地产(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黄地产)下属公司——和记物业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记物业”)。    2010年小区成立业委会后,业委会与和记物业矛盾不断。业委会主任何刚说,经专业会计事务所审计,他认为,十年来和记物业未能代表业主利益。    去年十月,黄埔雅苑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表决是否同和记物业续签物业合同列入议程,该次大会六成业主参加,80%投票同意以招投标确认新物业。    6月17日,黄埔雅苑业委会与新物业——中航物业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按约定,7月1日中航物业将全面接管黄埔雅苑物业管理工作。    但和黄地产称按售房合同约定,停车场和小区会所归其所有,旧物管——和记物业也不同意移送停车场和会所管理权,交接陷入僵局。    何刚说,政府部门多次主持协调会,讨论变更停车场收费许可证问题,但和记物业坚持停车场和会所要保留原状。    2 业主“夺回”管理权    何刚介绍,7月初,和记物业工作人员撤出了停车场,但并未移送收费系统。    何刚说,业委会和新物管随后以小区管理需要为由,向市交警局停车场地管理科提出申请,最终办到新的《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    他说,这绕过了停车场地归属争议,印象中没什么先例,却也很顺理成章。他介绍,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当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统一提供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区域内地上以及地下建筑物、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不得分割管理。在他看来,既然经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和新物管签署物业服务合同,小区,包括停车场,只能由新物业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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