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与和记黄埔争夺停车场 “夺回”管理权 记者获悉,对黄埔雅苑新物管获得停车收费许可证,黄埔雅苑开发商和记黄埔地产称,停车场产权和收益归其所有,已向市交警局提起行政复议。 这会是业主与开发商在小区停车场地“争夺战”中的“新招”? 黄埔雅苑业委会9月初向媒体通报,通过申报停车场地收费许可,小区新物管获得停车场管理经营权;而按业委会与新物管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停车场收益归属全体业主所有。 但争议依然存在。记者近日获悉,对黄埔雅苑新物管获得停车收费许可证,黄埔雅苑开发商——和记黄埔地产称,停车场产权和收益归其所有,已向市交警局提起行政复议。
1 停车场交接陷僵局 黄埔雅苑2001年一期入伙,其时小区物管为开发商和记黄埔地产(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黄地产)下属公司——和记物业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记物业”)。 2010年小区成立业委会后,业委会与和记物业矛盾不断。业委会主任何刚说,经专业会计事务所审计,他认为,十年来和记物业未能代表业主利益。 去年十月,黄埔雅苑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表决是否同和记物业续签物业合同列入议程,该次大会六成业主参加,80%投票同意以招投标确认新物业。 6月17日,黄埔雅苑业委会与新物业——中航物业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按约定,7月1日中航物业将全面接管黄埔雅苑物业管理工作。 但和黄地产称按售房合同约定,停车场和小区会所归其所有,旧物管——和记物业也不同意移送停车场和会所管理权,交接陷入僵局。 何刚说,政府部门多次主持协调会,讨论变更停车场收费许可证问题,但和记物业坚持停车场和会所要保留原状。
2 业主“夺回”管理权 何刚介绍,7月初,和记物业工作人员撤出了停车场,但并未移送收费系统。 何刚说,业委会和新物管随后以小区管理需要为由,向市交警局停车场地管理科提出申请,最终办到新的《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 他说,这绕过了停车场地归属争议,印象中没什么先例,却也很顺理成章。他介绍,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当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统一提供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区域内地上以及地下建筑物、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不得分割管理。在他看来,既然经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和新物管签署物业服务合同,小区,包括停车场,只能由新物业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