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鄞州区鄞江中心卫生院盲目治疗致病人死亡一案二命医疗纠纷盼阳光鉴定

宁波鄞州区鄞江中心卫生院:医疗事故,一案二命----医疗损害纠纷 呼唤阳光鉴定    宁波鄞州区鄞江中心卫生院:医疗事故,一案二命----医疗损害纠纷 呼唤阳光鉴定    百姓来信:    2010年7月1日后《侵权责任法》出来后,人们以为这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可以退出历史舞台了,人们还为医疗事故中“老子鉴定儿子”的制度将被改变而欣慰。    然而2年后的今天,医疗事故的医学会鉴定依然在“亲族鉴定”的怪圈中徘徊,将“父子鉴定”改换为“同行鉴定”。    一些事故当事人虽经层层“鉴定”,结果往往只是加剧其投诉无门后的法律无助。再次让医难受害人及其家属从“医难”走向“法难” 。    医难-------半小时的盲目治疗最终导致病人快速死亡    2010年8月17日晚上6点四十分左右,我74岁的母亲,因胸闷半天,小便不通等中暑症状来到宁波市鄞州区鄞江中心卫生院就诊。    因近期连续十多天的37C°以上的高温天气,导致那天晚上急证病人很多。    (而在连续高温天的晚上,且附近五公里没有任何医院,而又外来人口较多的一家规模较大注册资金一千五百多万,设有60多张治院床位,医疗设施齐备的全科的镇级中心卫生院,晚上却只有一个门诊医生在看病,晚上没有任何应急措施,说明这家医院管理混乱、草菅人命)    母亲对医生说,自己中暑了,下午起胸闷,这几天小便也很少,后被邻居刮痧、推拿、扭筋后现在人好了很多,庸医孟文辉问患者有没有慢性支气管炎,病人说我没有慢性支气管炎的。    我有高血压,庸医这才量了一下母亲的血压,当时的血压为(170/90mmhg),后又按了一下母亲的脚,也没有发现凹进去,家属也再次对他说,我母亲没有慢支的,只是中暑来就医。    医生也没有对患者进行详细检查,就连基本的血、尿常规,心电图都没有进行,而在病历上却写着心律不齐,在不到五分钟的时间里就匆匆诊断完毕,在没有对患者病情做出正确诊断的情况下,就盲目用药治疗 。    在等候输液的半个多小时中,病人一直和女儿聊天,人很好也很正常,还告诉女儿说自己现在人舒服多了,不来看也没关系的。    大约7点20分,护士来输液,告诉家属第一瓶是甘露醇和地塞米松混合液,需要快速输液,手有点痛,没关系的。(患者当时的血压很高,根本不适宜快速输液这二种药物,二审法庭上医院却说治疗原因是怀疑患者得了脑水肿,说是医生体观看到的)    在输液一半时患者发生呼吸困难,告诉女儿人很难过,家属求救医生,医生却听之任之,依然在门诊看他的病人,对家属的求救不闻不问,放任危险发生。    直到家属多次去叫才过来,也不进行任何必要的检测,又接上氨茶碱快速输液。告诉家属说吊了这瓶会好的。也不放慢输液的速度(因为氨茶碱需要缓慢注射)。    第二瓶吊了一会,病人又告诉女儿说这瓶比第一瓶还要难过,气上也上不来,下也下不去了,家属又去求救医生,他竟然无动于衷,听之任之,家属要他派别的医生进行救治,他也拒绝进行。    当时我母亲也痛苦地呻吟着“医生救救我,我太难受了,我快要死了”、母亲的胸部一波一波地往上窜,当发生剧烈氨茶碱输液反应时,患者口吐白沫,四肢颤抖。     家属拖着医生过来,他也没有对患者的极危病情进行任何抢救,也不停止可疑药物氨茶碱的输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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