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钟戌舟、戴威】近日,接到群众举报,临汾东芦油库升级改造后未经验收合格违规营业的问题,为此,记者一行驱车前往实地探访。只见油库门外油罐车早已排起了长龙,加油机下也有数台油罐车正在装油,营业厅里开票的人也络绎不绝,我们在油库的办公区就举报的情况向一位王姓负责人进行了采访,这位负责人说只有消防验收了,其它的都还在办理中。当问到油库在未经验收合格后可否营业时,这位负责人说这要去问中石化临汾分公司。 东芦油库位于临汾市北边的霍侯一级公路边,是中国石化设立在临汾地区的一大型储存油库。于2012年5月开始升级改造。作为国家大型油库,本应把安全生产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却因为利益驱使,公然违规,在油库升级改造后,未经国家有关权威部门检测验收的情况下,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把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当儿戏,擅自违规营业。极易发生安全事故。人命关天,关键是要考虑到老百姓安全、城市的公共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将对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不可估量的重大损失。在油库安全的前提下,再考虑利益问题和石油市场供给问题。一旦出现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重大安全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两级:
(1)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50人以上或可能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