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兴盛煤化有限公司温家沟煤矿发生一起死亡事故168万元赔偿私了

国家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零容忍,从生产到监管各环节压实责任,特别是“党政同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两项制度降低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率。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兴盛煤化有限公司温家沟煤矿(简称兴盛煤化温家沟煤矿)却用瞒报安全死亡事故手段逃脱负有的责任,当地安监部门面对举报更是充耳不闻。2018年7月30日,笔者将平遥县兴盛煤化温家沟煤矿在7月19日井下发生的一起致人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反映该县安监局,该局办公室主任说,局长开会去了,让笔者将该矿发生的致人死亡的事故以书面的形式写下来,等局长来了他再汇报给局长。而后,这起安全生产致人死亡的事故在安监局接到反映后就石沉大海了,笔者多次拨打该局办公室主任留给笔者的办公室电话始终在无人接听状态。据了解,平遥县兴盛煤化温家沟煤矿用168万元高额的赔偿费私下和死者家属达成协议,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就草草了事。这不光是对人权的践踏更主要的是对法治社会的轻视,一条鲜活的生命戛然而止,家属不维权、监管部门充耳不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变成了合法的杀人!据调查,兴盛煤化温家沟煤矿属地方国营企业,批准开采2-11号煤层,生产规模为120万吨/年。2010年11月3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基本建设局约谈了全省7座矿井在安全督查行动中发现问题较多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中就有该煤矿。2013年该矿因为考核原因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炭安监局降级。2018年4月18日,中国产经新闻网就对该矿在2017年发生一起致两名矿工当场电击死亡瞒报安全生产事故曝光过。文章转载:http://www.ylinnews.com/cygs/2018-08-18/268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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