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尧隆房地产公司造假倒卖有争议的土地

临汾尧隆房地产开发公司造假倒卖军用土地一案 法院将以走完法律程序告终。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一:审判本案法律依据是: 临尧政(征)土(批)字第(2007)14号文件:2007年6月21批。 二:省高院再审新证据是: 临尧政(征)土(批)字第(2007)14-1文件:2007年6月23批 三:军用土地转让合同是: 2004年2月26日签定。 四:转让京晋3435坐落剩余21亩土地收土地转让金460万是 2004年2月26日上交189旅善后办财务。 五:军用土地出许可証犮证時间是: 2004年2月26日犮。 六:向临汾财政庭交土地转让金13,8万是:2007年6月25日。 七:原临汾尧都区国土资源局用地科科長郝安民和开发商沆瀣一气。本來军用土地使用情况栘交(地方备案)手续是他接收,我在1986年军,地調换土地协议规定调换胡来顺在村内所占2,5亩土地和房建加油站。为了胡家落户贾村建议从3435坐营房化出1.1亩土地和房12间(共210平米)供胡家落户使用,土地使用权归胡家使用。今后因不使用或全家搬走土地再规贾村所有。所以郝安民对我说:这块土地没有留給你还在军用土地范围内。部隊把补办出让手续给了尧隆公司。这个官司你打到八十岁也打不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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