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个时期,教育质量的评价偏离了它应有的方向和轨道。我们要求孩子们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可是,对孩子们的评价只片面地看中一个考试分数。这样的评价,是违背教育目的和教育规律的评价,是违背人的成长规律的评价,是违背评价规律的评价,误导了学生、家长、乃至社会的价值取向,不可能发挥评价的育人功能。因此,我们称之为道德缺失的评价。教育是一项道德事业,合乎道,至于德。评价问题,说到底是一个质量观问题。我的质量观是:教育质量,应该涵盖学生的做人质量、学业质量、身体质量、生命质量等四个方面。教育,这个词在《说文解字》中,有着非常精辟的解释:“教,上所施下所效也;育,养子使作善也”。教育必定包含教人做人、使人为善、使人向上的意图和努力。使人为善,使人向上,是教育的道德目的,也是判断一种活动或影响是否属于教育的道德标准。满足了这种标准的活动或影响,才堪称是教育。评价是学校为实现教育目的、达成培养目标而设计的重要的关键性的教育活动,也是学校向学生施加的重要的关键性的教育影响,当然应该满足教育的道德标准。因此,评价应该遵循评价标准与培养目标一致的评价规律,应该遵循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成长规律,应该满足教育的道德标准。遵循规律的评价,满足教育的道德标准的评价,才是“有道德的评价”,才能促进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才能给社会以正确的教育价值导向,才能真正发挥评价的育人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