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画社团规章制度
一、纪律管理
1、 准时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不迟到、早退。
2、 活动期间不能私自离开活动室。
3、 画室内不得打闹。
4、 严禁带吃的东西进入活动室。
5、 如有事不能准时来或不能来的同学,需有班主任老师签名的请假条。
6、 每次活动开始,社长负责清点社团成员人数。如有缺席,须及时向指导老师汇报。
7、 社团成员不能私自进入活动室,不经社长及指导老师允许不能带非本社团成员入内。
8、 无故旷课三次按自动退团处理,退团后本社团将不再录取。
二、物品管理
1、 爱护社团活动教室内所有物品,若有损坏,落实到个人,由损坏者赔偿;若不知具体损坏物品成员,则由集体赔偿。
2、 社团内的任何物品不能带出手工室;如果使用,需到负责人处登记;及时归还,如果物品破损,借阅者需拿回修补;若无法修补,按现价赔偿。
三、卫生管理
1、 活动室要保持卫生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2、 每次活动结束进行打扫卫生。按值日表进行。(星期三:2班打扫;星期五:1班打扫。)
3、 打扫要求:画具、桌椅摆放整齐。教室需拖地。
四、其它
1、 活动结束后,由社长负责锁门。
2、 社团社长、副社长要齐心协力组织好社团的各项活动。
3、 社团所有成员都有为本社团发展献计献策的责任和义务。
4、 每月对社长、副社长的工作进行评价,对社团管理提出个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