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要推荐的书是《时代广场的蟋蟀》。他是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写的。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家乡一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革场,可它却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里,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一一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汵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巿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一一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卜,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的它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它的故乡。
其中,我最喜欢的片段有:一、史麦德利先生的眼睛都要暴出来了,他的嘴巴张得大大的,脸上的血色都没了。我觉得这段话写得很好,让我们一读就知道是麦利德先生目瞪口呆的样子。二、这时候,白天的嘈杂早己平息,就连那些刚刚看完戏剧和电獸的人群乜都消声匿,和电影的人群也都消声匿迹,只是偶尔还会有一两个人,从街道上直通地下的楼梯上直奔下来,快步穿过月台,在这样的时刻,哪一个人不是急着想回去休息呢?这句话写得好,写出了车站和街道的寂静。
读完《时代厂场的蟋蟀》一书,让我真正感受到了:自由的快乐是最快乐的。大家也来看一看这本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