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在音乐教育中应该注重孩子的“韵律活动”,孩子的每一个动作和想法都在无形中培养了他们的表现力。听音乐的同时还能够锻炼孩子的身体协调能力,根据音乐的节奏进行动作协调,使大脑与肢体充分的配合,对练习幼儿身体协调能力很好的作用,这种韵律活动有两种形式 :首先是进行孩子的平衡感训练,通过练习试听带有规律节奏的音乐,一边进行走线锻炼,不断的促进儿童的动作协调,第二种是练习节奏感,是根据所听的音乐带有的节奏进行响应肢体动作的配合,打节拍或者舞步动作,孩子通过其对所听音乐的感知和理解,自主进行动作创作,能够看出孩子的节奏感。
在音乐教育中,老师应该鼓励孩子赞扬孩子并且和孩子互动可以让孩子从音乐活动中获得幸福感。同时在进行音乐鉴赏的过程中,孩子也能够从中感知到音乐的情感,引起孩子自身情绪的波动,在听力过程中,内心情感随着音乐的内容变化,能够产生一定的情感共鸣,音乐的节奏、韵律等都是能够影响到孩子情绪的因素,同时,由于孩子之间存在着理解力差异和自身情绪的不同,因此音乐对其情感的作用效果也不同,也就是说,对于同一首音乐曲子,不同的孩子对其理解程度是存在差异的。在课堂上应该让孩子了解到每一个音乐作品的背景以及文化,只有让孩子了解音乐作品的基础,才能更深刻的感受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