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我国审批4.78万个项目环评 生态环境部:对合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批





日前,南水北调中线引江补汉工程在湖北省丹江口市开工建设。引江补汉工程是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首个开工项目,是全面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国家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的重要标志性工程。图为开工现场。
中新社发张建波摄

“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审批4.78万个项目环评,涉及总投资超过8.4万亿元,同比上升28.9%。”在7月21日生态环境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表示,对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即报即受理即转评估,在严守生态环保底线的基础上加快审批。

创新环境审批方式做好重大项目环评保障

5月末,生态环境部印发实施《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一系列服务措施和创新举措,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切实依法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保障。

记者阅读《通知》后发现,该文件以改革试点方式提出了环评审批新举措。比如《通知》提出,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等级公路、城市道路、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厂等项目,位于相同市级或县级行政区且项目类型相同的,可“打捆”开展环评审批。

“这个‘捆’主要针对具有同质性、关联性的一类建设项目,既可以由建设单位来‘打’,将同一类建设项目编制一个环评文件,一并报批;也可以由审批部门来‘打’,将同一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统一组织评估、审查,从而提高环评审批效率。”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对此解读称。

《通知》还要求规划与项目环评统筹推进、压茬审查审批。“根据近年来工作实践,城市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速度很快,规划编制和项目立项往往压茬推进。”上述负责人表示,为此,《通知》中提出,对不涉及禁止开发区域、环境影响简单的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和项目,规划环评审查可与项目环评审批统筹推进,压茬办理。这样,在发挥环评优化规划方案、项目选线和保护措施等重要作用的同时,最大程度为项目推进节省时间。

环评工作具有专业性,为帮助建设单位了解环评要求,《通知》还提出了“环评审批服务单”这项创新服务措施,通过“点对点”服务方式,让建设单位对需不需要做环评、做什么类别的环评以及做环评时应注意的相关政策心中有数,既依法履行义务,又不走弯路。

“环评审批服务单”如何操作?对此,上述负责人回应,“环评审批服务单”由环评审批部门提供给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载明审批及评估部门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服务措施。对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项目,审批部门和评估部门联系人与建设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沟通,了解环评文件编制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协调解答业务问题,提前告知审批要求和条件,指导建设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对需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指导建设单位在建成投产前完成网上备案。对依法无需开展环评的,明确告知建设单位。

地方积极行动形成特色做法

《通知》已经印发一个多月,目前落实情况如何?

“6月以来,生态环境部已批复引江补汉工程、北沿江高铁上海至合肥段、海则滩煤矿等水利、交通、煤炭等行业重大项目环评文件16项,涉及总投资超过3800亿元。”刘志全表示,其中,对于近期拟开工的南水北调中线引江补汉工程等3个重大水利工程,生态环境部提前介入指导、开辟绿色通道,在严守生态环保底线的基础上,加快环评审批,为工程开工创造了条件。

值得关注的是地方层面积极行动,各地已取得不少成效:河北省开展“环评服务百日攻坚”,成立帮扶组实地走访区县87个,帮助解决问题;重庆市依托“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大数据平台,为企业提供项目选线选址生态环境符合性查询,避免走弯路;山东省青岛市、浙江省台州市等地对工业园区内从事汽车配件加工、机械加工的小微企业项目开展打捆审批,多个项目仅编一本报告,开展一次审批,为企业节省编制时间和费用。

“生态环境部还调度各地有关规划和重点项目环评推进情况,跟进地方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审批保障工作进展和成效,汇总形成一批地方特色做法和典型案例,并进行推广,供地方互相学习借鉴。”刘志全说。

严守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环评审批质量

伴随着中央出台稳经济一揽子政策举措,今年预计还会有大批项目上马。环评工作如何在保障重大工程顺利开展的同时守住“底线”?

刘志全介绍,在守住“底线”上,主要从四个方面严格把关:一是严守法律底线。具体来说,就是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要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法定规划要求,避免出现触碰法律底线的“硬伤”。

二是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在环评中,严格要求建设项目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位于环境质量未达标区的,其措施要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通过优化工程选址选线和采取必要的生态保护措施,使之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避免对相关区域生态系统结构、功能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严守环境风险防范底线。严格审核环境风险评价内容,避免出现遗漏主要风险源或环境保护目标、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四是维护公众权益底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依法依规指导建设单位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建设项目周边存在居民点等环境保护目标的,应重点分析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行对其的影响,针对可能直接对公众造成不利影响的废气、噪声、污水、危险废物等,要求采取最严格的防治措施,切实维护公众合法权益。

刘志全表示,在强化环评事中事后监管方面:一是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对重大投资项目环评要求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环评批复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设施、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法,压实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属地监管责任,对违反“三同时”和自主验收要求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三是加大“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将查处“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内容,将问题突出的地方和企业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中国城市报记者:郑新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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