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7月27日,记者从海南“7旬老人为保护孙儿砍伤酒后闹事者获刑”一案当事老人杨成杰处获悉,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再审决定,认为法院此前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8个月的判决“可能存在适用法律不当,裁判结果可能存在错误”。(据7月27日红星新闻)
这是一起老案件了,来来回回了搞了近七年。事情发生在2017年8月31日;2019年7月,杨成杰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2020年11月,临高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成杰有期徒刑一年;2021年3月海南二中院作出二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成杰有期徒刑8个月;2021年6月26日,海南二中院驳回杨成杰申诉;2021年11月16日,海南高院驳回杨成杰申诉……
几年过去了,老人还在用实际行动表达不满,就是觉得自己冤啊!不仅是老人觉得冤,网友看了事发过程更觉得他冤。
出狱后的杨成杰(图源:红星新闻)
当日,饮酒后的杨庆全,在一片竹林用手掐着杨成杰孙子的脖子,杨成杰喊“快放手”,但杨庆全不肯放手。老人上前,用钩刀砍击杨庆全,致其轻伤一级。
法院认为,杨成杰砍击杨庆全的第一刀有防卫性质,但第一刀后杨庆全就放开了杨成杰的孙子,危险解除,此后的几刀,系出于泄愤目的,不属于正当防卫。
这让人费解啊,70岁的老人,看到孙子被不到40岁的酒后壮汉掐住脖子,怎么办?有网友就称,请告诉我教科书式的标准做法!但是,如果思考清楚了如何才算正当防卫,瞻前顾后、犹犹豫豫,危害不就可能产生了吗?
施害人杨庆全没有受到法律惩治,是因为没有把杨成杰的孙子掐死掐伤,而没有达到这个严重后果,不正是老人情急之下的救助之举吗?
情急之下,正当防卫不可能那么完美精准,作为一个老人,对有人施害于孙子,解除危害是当务之急。同时也要考虑到,危害的解除,并不是施害人杨庆全放下老人的孙子,而是要解除他对爷孙进行再次伤害的能力。这算不算防卫过当呢?
2020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其中就明确,立足具体案情,依法准确认定。要立足防卫人防卫时的具体情境,综合考虑案件发生的整体经过,结合一般人在类似情境下的可能反应,依法准确把握防卫的时间、限度等条件。要充分考虑防卫人面临不法侵害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防止在事后以正常情况下冷静理性、客观精确的标准去评判防卫人。
“防止在事后以正常情况下冷静理性、客观精确的标准去评判防卫人”,说得多好啊!这正是网民的心声。鼓励见义勇为,鼓励正当防卫,就是不要事后拿“冷静理性、客观精确”说事。
日前,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再审决定,并称此前判决“可能存在适用法律不当,裁判结果可能存在错误”,这无疑是案件的一个转折点。希望法院再审时,要考虑事发时的紧急情况,孙子遭遇危害时老人的情急之举,而不是去精准分析第一刀、第二刀之类。
老人的坚持,终于让案件的审判结果存在转折的可能,我们从中也看到,老人维权的艰难和曲折。只有依法依规处理,让好人敢于挺身而出,让恶人受到惩处,这才是法律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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