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奖!发现自建房安全隐患请举报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王银萍

为深刻汲取湖南长沙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深入推进河南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即日起,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广大群众可积极举报身边用作生产经营或危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12350”。

7月27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特别转发《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对其中涉及的自建房安全隐患的问题,提出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快查快处、重奖重罚的要求。

《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由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财政厅于7月中旬联合印发。办法规定其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所有行业安全生产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举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中的举报、奖励等相关措施,适用于自建房的非法违法安全行为。也就是说,我省将自建房隐患纳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范围。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从即日起,广大群众可拨打电话“12350”举报。

据了解,投诉举报受理范围是按照住建部《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暂行)》判定为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重点针对全市范围内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

具体包括:房屋地基基础不稳定,出现明显不均匀沉降,或承重构件存在明显损伤、裂缝或变形,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结构已损坏,存在倒塌危险等重大安全隐患情形的自建房;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拆改房屋基础、柱、梁、板、墙等承重结构),违法改扩建(增设夹层、墙改梁、顶部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违法违规行为并用于经营危害公共安全情况的自建房;存在其他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建房。

举报人应保证举报信息的真实性,不得虚假举报,受理部门将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安全。

实施办法规定了举报奖励遵循“合法举报、适当奖励、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处罚、谁奖励”的原则,并且强调要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未经其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其姓名、身份、联系方式、举报内容、奖励等信息,以给予举报人最大程度的保护,消除群众后顾之忧,让群众放心监督,大胆参与。

实施办法特别提醒,举报内容应当详细说明重大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形、被举报单位名称、相关证据和举报人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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