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淄博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负责人耿女士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办理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所涉及到的零售连锁门店共有17家。耿女士看到近期有连锁药店通过信用审批“承诺即入”方式一次性办理了多家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资质,咨询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是否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办理。

近期,淄博市发布了新一批实行信用审批“承诺即入”事项清单,清单里明确了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可通过信用审批“承诺即入”方式办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具备包含连锁门店经营范围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资质;二是经营方式为零售;三是连锁门店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四是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了解企业诉求后,工作人员立马对政策进行了讲解,核实企业情况并查询了企业的信用状况,该企业完全符合政策要求,适用信用审批“承诺即入”方式办理。
工作人员坚持服务走在审批前工作理念,靠前服务主动作为,考虑到企业17家连锁门店情形相似、流程相近,继续简化承诺即入审批流程,将需要企业签订的17份告知承诺书简化为一份告知承诺书,统一由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进行承诺,后附17家连锁门店名单,进一步优化了审批程序,提高了审批质效,很快帮助企业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办理了所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下一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继续以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目标,坚持系统思维、有解思维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创新实干推出更多的医药领域行政审批服务改革创新举措,让更多的企业享受到改革红利,打造高品质政务服务。
(来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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