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2日至25日
上海崇明警方在全力推进
夏季打击整治“百日行动”
纵深开展过程中
连续查获酒驾7起
醉驾4起
及时打击查处了
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有效防范清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期间
有两起酒驾案例特别值得关注

7月23日19时56分许
崇明公安交警支队在
长兴镇金岸路凤凰公路东侧
设卡开展酒驾整治时
将陶某驾驶的小型
普通客车拦了下来
民警照例对陶某
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
陶某也很配合
结果竟然测得
酒精含量28mg/100ml

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陶某一下傻了眼
原来陶某当天中午和朋友
吃饭时喝了些酒
但陶某想休息到晚上
开车肯定没事了
没想到还是被测出了酒精含量

无独有偶
7月25日7时25分许
交警支队民警高明旭在
陈海公路建设公路东侧
参加早高峰执勤时
发现一辆轻型拦板货车
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行驶
于是上前将该车辆拦停
可就在高明旭查看驾驶员证件时
却隔着口罩闻到
驾驶员顾某身上有酒气
随即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
对其做了酒精测试
结果测得酒精含量
达到33mg/100ml
已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
顾某承认前一天晚上
和朋友一起喝了白酒
自认为隔了一夜没事了
不想第二天一早
抱着侥幸心理
驾驶货车送货时
被民警逮了个正着
交警支队民警陈璠介绍
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不同
个别人甚至需要48小时
才能彻底代谢掉体内酒精
“隔夜醉”或“隔餐醉”并不罕见
为了避免发生这样的酒驾违法行为
驾驶员知道自己次日
或短时间后要驾车的
尽量不要饮酒
尤其不能过量饮酒
饮酒后至少保证24小时以上
不能驾驶车辆
目前
警方依法对陶某、顾某
涉嫌酒驾的违法行为
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并记12分、罚款1500元的处罚
Chapter 1
警方提示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崇明警方对打击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绝不手软。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安康,切莫心存侥幸,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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