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行动】隔夜、隔餐饮酒后会被查出涉酒驾驶哦!

7月22日至25日

上海崇明警方在全力推进

夏季打击整治“百日行动”

纵深开展过程中

连续查获酒驾7起

醉驾4起

及时打击查处了

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有效防范清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期间

有两起酒驾案例特别值得关注


7月23日19时56分许

崇明公安交警支队在

长兴镇金岸路凤凰公路东侧

设卡开展酒驾整治时

将陶某驾驶的小型

普通客车拦了下来

民警照例对陶某

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

陶某也很配合

结果竟然测得

酒精含量28mg/100ml


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陶某一下傻了眼

原来陶某当天中午和朋友

吃饭时喝了些酒

但陶某想休息到晚上

开车肯定没事了

没想到还是被测出了酒精含量


无独有偶

7月25日7时25分许

交警支队民警高明旭在

陈海公路建设公路东侧

参加早高峰执勤时

发现一辆轻型拦板货车

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行驶

于是上前将该车辆拦停

可就在高明旭查看驾驶员证件时

却隔着口罩闻到

驾驶员顾某身上有酒气

随即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

对其做了酒精测试

结果测得酒精含量

达到33mg/100ml

已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

顾某承认前一天晚上

和朋友一起喝了白酒

自认为隔了一夜没事了

不想第二天一早

抱着侥幸心理

驾驶货车送货时

被民警逮了个正着

交警支队民警陈璠介绍

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不同

个别人甚至需要48小时

才能彻底代谢掉体内酒精

“隔夜醉”或“隔餐醉”并不罕见

为了避免发生这样的酒驾违法行为

驾驶员知道自己次日

或短时间后要驾车的

尽量不要饮酒

尤其不能过量饮酒


饮酒后至少保证24小时以上

不能驾驶车辆

目前

警方依法对陶某、顾某

涉嫌酒驾的违法行为

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并记12分、罚款1500元的处罚

Chapter 1

警方提示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崇明警方对打击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绝不手软。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安康,切莫心存侥幸,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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