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区法学会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昌平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北京市昌平区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办法》。会议选举产生了区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薛春江当选区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
会议强调,区法学会新一届领导班子要广泛凝聚法学法律资源,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深化法学研究、参与法治实践、培养法治人才,引导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推动平安昌平、法治昌平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一级巡视员李宁,市法学会社会工作部主任、一级调研员解嵘嵘出席会议。
图文/段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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