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12时,黑龙江终止省防汛IV级应急响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通知,决定于7月31日12时终止省防汛IV级应急响应。

通讯员:徐宝德;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于海霞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