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家暴!市中区反家暴中心成立

乐山新闻网讯(实习生 赵恬叶 记者 徐梓胜)为进一步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依法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8月1日下午,市中区人民法院联合区妇联、民政、司法、公安分局、教育局、卫健局召开市中区反家暴中心联席会议,并为市中区反家暴中心成立揭牌。

  会上介绍了反家暴中心的成立背景、功能和意义,探讨了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情况,并提出相应解决措施。会议还明确了各联席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具体工作内容,并选出各联席单位该项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各联席单位将联名拟定制发《实施意见》。

  2016年,我国制定实施了《反家庭暴力法》,表明了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的鲜明态度,并且首次创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规定因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该制度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和再发生,为依法保护受害人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中心的成立是落实《民法典》关于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和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的重要体现,更是严格开展全市‘除险保安百日攻坚行动’、深入拓展‘海棠花开’司法品牌深度广度的重要举措,充分彰显出各联席单位对全区家庭暴力零容忍的态度。”区人民法院海棠法庭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该中心将面向全区,为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当事人(主要是妇女、儿童)提供紧急庇护、医疗救助、家事调解、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指导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立案、诉讼等一站式服务功能。各联席单位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布该中心24小时救助电话、救助联系点、临时庇护场所等相关信息。

  下一步,七联席部门将勠力同心、重拳出击,共同扩容该中心功能,扩大该中心社会影响力,依法打击各种形式的家庭暴力行为,保护家暴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妇女及其他遭受家庭暴力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司法护航全区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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