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25个区域降为低风险区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定

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六十)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 

城关区草场街街道兰州十中家属院;

东岗西路街道旧大路橡胶厂家属院;

拱星墩街道安兴小区、

拱星墩街道欣欣茗园、

拱星墩街道东岗东路文明村(1675-1911号);

火车站街道绿茵小区、

火车站街道红山四村自建房片区(201-276号);

嘉峪关路街道嘉峪关南路242—248(双号)综合楼(即嘉峪关路街道邮政小区);

焦家湾街道焦家湾南路249-349单号;

青白石街道杨家湾村、

青白石街道上坪村(石沟老路以西、312国道以北,北环路以南,小沙沟以东)、

青白石街道碧桂园诺丁山4组团;

团结新村街道地矿之家东院;

五泉街道87-123单号小区、

五泉街道兰铁设计院小区;

盐场路街道兰州制药厂家属院;

雁北街道雁西路自建房片区1912-2926(双号)、

雁北街道雁西路自建房片区(1677-1707、1715、1725、1733、1739单号);

雁南街道天庆嘉园A区、

雁南街道雁滩路自建房片区(雁滩2815-2895单号、2907-2911单号)、

雁南街道锦华小区;

雁园街道天庆花园、

雁园街道和泰馨合园、

雁园街道北面滩新村西一区(408-1136号);

酒泉路街道井儿街19号小区等25个区域由中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社区(村)疫情防控管理,支持和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

网站截图

: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编辑: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