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藏自治区重大活动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重大活动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重大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总体方案〉的预通知》(藏表彰组明发电〔2021〕1号),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并经自治区重大活动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拟表彰267名先进个人、83个先进集体。

为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现对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8月2日至8月8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向自治区重大活动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提倡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以便于处置和反馈情况。

公示电话:(0891)6505680

传真:(0891)6505680

附件:西藏自治区重大活动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自治区重大活动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