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今天在全省率先出台“放心消费网店”建设评价标准,从证照明示、明码标价、纠纷快处、售后保证等8个指标对网店建设经营进行打分评价。年度总分达到80分以上的(满分100分),将有资格拿到“放心消费”网店的“招牌”。
今年上半年,宁波市限额以上贸易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零售额226.7亿元,同比增长32.2%,线上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支撑和拉动作用进一步放大。但与此同时,上半年宁波市网购领域消费投诉17916件,较上年同期增长87.2%,占到消费投诉总量的45.7%,直播营销投诉同比增长达126.7%。
(浙江之声记者高嵩、通讯员蒋汝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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