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夏季整治“百日行动”部署要求,重拳打击突出违法行为,大力整治交通环境。百日行动期间,河南交警持续对夏季公路易肇事易肇祸违法行进行集中曝光。
严查货车超载违法行为


宜阳交警
严查货车超载



商丘交警
严查货车超载

货车超载行驶
不仅破坏公路基础设施
且给道路安全带来隐患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后果不堪设想
是一颗行走的“大炸弹”
然而
总有些驾驶人不听劝导
还是要超载拉货
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几个案例
货车超载持续曝光
宜阳交警严查绝不手软
案例一
2022年7月30日17时49分,驾驶人李某浩驾驶豫CN***6号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宜阳县李贺大道水城东路路段,被宜阳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
经现场称重实测值为68870KG,核定载质量为15370KG,驾驶人李某浩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违法行为,罚款1500元、记6分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2年7月31日19时14分,驾驶人魏某宾驾驶豫CM***6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宜阳县解放路路段,被宜阳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
经现场称重实测值为41350KG,核定载质量为12370KG,驾驶人魏某宾驾驶载货汽车超载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违法行为,罚款1500元、记6分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2年7月31日4时35分,驾驶人周某驾驶豫MF***1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水耿线张村路段,被宜阳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
经现场称重实测值为81740KG,核定载质量为15370KG,驾驶员周某驾驶载货汽车超载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违法行为,罚款1500元、记6分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2022年7月31日4时30分驾驶人鲁某锋驾驶豫CN***9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水耿线张村路段,被宜阳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
经现场称重实测值为83050KG,核定载质量为15370KG,驾驶员鲁某锋驾驶载货汽车超载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违法行为,罚款1500元、记6分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2022年7月31日19时45分,驾驶人郭某伟驾驶豫CG***7号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宜阳县李贺大道寻石线路段,被宜阳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
经现场称重实测值为17550KG,核定载质量12370KG,驾驶人郭某伟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罚款1000元、记3分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2022年7月30日22时32分,驾驶人宋某功驾驶豫CR***0号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宜阳县安虎线南环段,被宜阳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
经现场称重实测值为55840KG,核定载质量15370KG,驾驶人宋某功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违法行为,罚款1500元、记6分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2022年7月30日19时01分,驾驶人韩某宜驾驶豫CS***2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宜阳县李贺大道创业路路段,被宜阳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
经现场称重实测值为21518KG,核定载质量15370KG,驾驶人韩某宜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罚款1000元、记3分的行政处罚。

群众举报货车超载
临颍交警重拳查处
7月29日,临颍县交警大队接群众举报:大郭镇陶庄村有多辆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接到举报后,大队立即指派超限中队和战训中队前往查处。

超限中队值班民警宋志远带队迅速赶往陶庄村,发现一共6辆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随后将6辆涉嫌超载车辆引导至超限检测站过磅检测。经过磅检测,6辆重型自卸货车均超载50%以上。

临颍县交警大队依法对6名驾驶员分别作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1500元的处罚,并要求卸货至违法状态消除。
百吨王超载100%
新乡交警严查行走的马路杀手
2022年06月21日17时许,孟某冲驾驶豫HT***7重型半挂货车在获嘉县新焦路黄堤镇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获嘉县太山公路超限检测站检测,孟某冲驾驶的豫HT***7重型半挂货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吨,检测后实际车辆总重为99.76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豫HT***7重型半挂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河南省道路安全条例》第六十五条处以罚款1500元。



交警提示:货车超载危害大,货运车辆超载严重影响车辆操控性能,加大刹车距离容易发生制动失效,导致侧翻、追尾等事故发生。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货车驾驶人不要超载运输!
内容来源:宜阳交警、临颍交警、新乡交警、商丘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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