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保家卫国,如今陷入困境......司法救助点亮新的希望

 

枪林弹雨之下

他们也是血肉之躯

勇敢向前

只因心中抱定保家卫国的信念

脱下军装

他们依旧坚韧

在开启新生活的路上

即使遭遇困苦也不放弃……

8月2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4个涉军司法救助的案例,案例的主人公们赢了官司,却因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款项,陷入生活困境。他们中有在四川服役的山东小伙,在执行任务期间遭遇交通事故,生活无法自理;还有参加过中越自卫反击战的退伍残疾军人,等着这笔执行款项,接受股骨头置换手术。

生活似乎同他们开了玩笑,但世间真情温暖了人心。据了解,我省法院在办理这些案件时,始终坚持将开展好涉军司法救助作为贯彻军民融合发展、促进军政军民团结的工作举措,做到“你守护万家灯火,我护你后顾无忧”

据统计,全省法院共针对21名退役军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77.0206万元。

故事1

这场司法救助温暖川鲁两地

这场司法救助及时高效,不仅维护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还温暖了川鲁两地。

2013年3月11日,正在部队服役的武装警察刘洋在执行任务期间,遭受严重交通事故,经诊断为极特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全身多发骨折、双肺挫伤等。成都高新区法院受理了刘洋与吴某、李某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一案后,依法判决吴某、李某蔚向刘洋支付赔偿款725769元,但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仅执行到10余万元,剩余的赔偿款迟迟未到位。

因为这次交通事故,刘洋在成都、北京两地求医治疗期间,花费了医药费69万余元。据了解,接受医治后的刘洋整日处于昏睡状态,生活无法自理,需要父母照料。同样需要照顾的还有刘洋的爷爷,老人年纪大了,身体也有残疾。刘洋一家人长期在农村生活,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自刘洋因公致残后,仅依靠国家发放的伤残抚恤金生活。

“刘洋从小就有一个军人梦,大学毕业后应征入伍,在部队表现优异,曾荣立个人三等功。”成都高新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看到和平年代替我们负重前行的英雄抛洒热血,身心遭受重创,家庭经济生活陷入困难,法院也应该有所作为。在初步判断刘洋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后,该院联系了刘洋的家人提交司法救助的申请材料,依据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在今年2月24日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因为刘洋在受伤退役后,已经回到山东老家,又加之疫情原因不宜前往刘洋家中开展入户调查,办案法官通过视频连线方式,调查核实刘洋及其家庭的实际情况。成都高新区法院本着从快救助的原则,在5日内提交司法救助委员会讨论,在2月28日作出救助决定,救助刘洋11.178万元,并于当天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刘洋拨付了救助资金。

前不久,退役军人刘洋所在的武警资阳支队将一面印有“人民公仆秉公执法 帮难解困助力强军”的锦旗送往成都市高新区法院,感谢法院给予的司法救助,帮助解决了家庭困难。

故事2

退役老兵的手术费有着落了

2019年初,时年61岁的退役军人张某某接受了第二次股骨头置换手术,身体的病痛得到了缓解,曾经为手术费发愁的他终于露出了久违的微笑。

和法院结缘,源自一场官司。据了解,张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的官司打赢了,但胜诉权益迟迟未能得到兑现,因为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无奈又无助,张某某向自贡市沿滩区法院写了一份情况说明,诉说了自己的困境,寻求司法救助。办案法官自此得知,张某某原是一名参加过中越自卫反击战的退伍残疾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因公受伤,带病退伍多年,双腿股骨头坏死急需手术,但因急缺手术费用,手术被一再耽搁,一拖再拖。

“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自贡沿滩区法院的办案法官在研判了案情和司法救助政策后,及时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开展入户走访、调查……在短时间内完成了张某某申请司法救助案的审理、资金拨付等程序,及时救助1.5万余元,为张某某能够尽快完成手术送去了最及时的关爱与温暖。

除此之外,自贡沿滩区法院还积极向民政、社区等部门反映张某某的情况,区民政局也启动了救助帮扶工作,救助1万余元,社区也随时关注独居的张某某身体状况,时常送去慰问。

故事3

为退役后的他送去司法温暖

彭某某出生于巴中市一个普通农民家庭,18岁时,他怀着一颗保卫国家的赤子之心,在巴中应征入伍,并担任坦克车长。服役第二年,被授予上等兵军衔。可天有不测风云,彭某某不幸在服役期间受伤,带着遗憾退役。

更令人痛心的是,就在退役后不久,彭某某的父母相继去世。20岁刚出头的他,并未因此沉沦,而是调整好心态,继续努力生活。勇敢、独立、坚毅、不屈的军人品质,在他身上熠熠生光。

2017年,彭某某到宣汉县,在邓某某承包的装修工程里做工。2018年工程结束,邓某某还应支付彭某某工资5万元,于是向他出具了欠条,约定两个月内付清。期满后,邓某某仍一再拖欠,彭某某无奈之下将邓某某起诉至宣汉县法院。该案最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但经执行法官多方查找,发现邓某某并无财产可供执行。

在得知彭某某曾在服役期间受伤,系带病退役军人,加之父母双亡,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宣汉县法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承办该起司法救助案件的法官也是一名转业军人。他颇有感触地说,希望这有限的救助金能给这名坚韧不拔的卫士送去一抹司法温暖,希望他知道,国家不会忘记每一个这样的“他”。

故事4

送走“黑发人”的他重拾信心

退役老兵李某某,家住汉源县片马彝族乡富银村。在汉源县法院的司法救助下,他重拾对生活的信心。

李某某曾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服役期间毒气弹影响,眼睛严重受损,留下浑身伤病。退役后的李某某曾在汉源县片马乡电站工作。然而命运弄人,1987年李某某又遭遇了车祸,失去了劳动能力,需要常年用药,支付不菲的医疗费用。

祸不单行,2010年10月18日,李某某的儿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遇害,家里主要的经济来源和精神支柱轰然坍塌。老伴年迈多病,生活不能自理,孙女尚未成年需要抚养。李某某一家陷入了绝望。

汉源县法院的法官在办理执行案件中,通过实地走访和调查了解到李某某家庭的困难后,向李某某释明了国家关于退役军人司法救助的政策,引导李某某一家人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案件受理后,指定专人及时办理此案,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依法给予李某某司法救助3.7万元,为这个饱受风霜的家庭送去一丝慰藉,让他们重拾对生活的信心。

结语

这样的感人故事还有很多。案子虽已办结,但全省法院关心退役军人,落实拥军优抚政策的工作并未止步。

及时回应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来函,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及时启动救助程序;

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之余,全省法院积极拓展司法救助职能,主动与属地政府、民政、社区等部门沟通反馈退役军人实际困境;

启动多方协调帮扶举措,以点带面形成合力,加大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切实把党对退役军人军属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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