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新型商业模式碰撞裁判规则,看“京法精品课堂”怎么“接招”!

股权让与担保作为近年来民间融资领域兴起的担保方式,法律关系横跨数个部门法、涉及数十种形式多样的纠纷,同时可能还面临制度空白,面对这些缠绕在一起的法律关系,法官是如何思考与解决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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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北京法院第十一期“京法精品课堂”对此进行了剖析,石景山法院张英周、宋颖、曾扬、车玉龙、孙紫淇、陈世昌组成的授课团队从该院审结的胡某、曹某与甲贸易公司、乙信托公司股权纠纷案入手,深入研究了此类案件有关的规范演进、交易模式的定性识别、裁判的分歧及原因分析,最终阐述了“名实股东分离”的裁判规则,并总结提炼出了此类案件的裁判立场、思维及方法。

石景山法院新入职干警路梦琳、执行局干警王小龙从股权代持、强制执行担保人股权两个角度与授课团队进一步进行了交流,现场气氛热烈。

“此次授课团队通过深入挖掘精品案例背后的价值,总结提炼了类案中法官的裁判智慧,为大家呈现了一堂精彩的精品案例教学。”石景山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石磊说到,“今天正值八一建军节,我们也有幸邀请了与我们合作共建的中部战区军事法院的领导及法官参与到课堂中,向他们致以节日的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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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春涛表示,此次精品课堂从案例出发,深入挖掘了法律争议背后的理论内涵,总结归纳了裁判规则,升华了裁判理念和方法,实现了立足审判、超越审判、回归审判的效果,石景山法院将以此次精品课堂为契机,进一步锻造精品意识,在实践中领会案例研究的重要意义;创新培训思路,在实训中做好经验传承,建设过硬队伍;聚焦以案释法,在实用中发挥引领作用,延伸司法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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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政治部教培处处长宋卓基对该院承办的第十一期京法精品课堂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此次授课政治站位高,授课思路清晰、内容饱满,授课团队展现出了良好的法官风貌,要继续以精品课堂工作培育特色培训,继续加强案例教学,推出更多精品课程、特色培训;以精品课堂工作加强人才培养,充分发挥专家示范引领作用,打造梯次化人才队伍;以精品课堂工作推进审判特色人才高地建设,持续做好人才培养工作,为人才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听完这堂课后,代表委员、专家学者、专业法官们这样说。

周荆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

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

此次授课团队归纳总结出了具体的裁判规则和裁判逻辑,并升华到了裁判思路和立场,充分展现了法官们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精湛的审判业务能力和优秀的调研能力,更展现了法官裁判的艺术以及对服务大局和社会治理的强烈责任感,为法院审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马慧娟

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此次课堂案件甄选精心、裁判规则的梳理精准、授课内容的呈现精彩,从案件的微观分析到宏观的概括,梳理出了此类案件的裁判规则,为法官在其他复杂民商事纠纷中把握多方主体利益平衡、确定商事外观主义的保护边界提供了重要参考。

余尘

石景山区人大代表、石景山区律师协会会长

此次授课体现出法官理论功底扎实、裁判思路清晰,充分发挥了法官的能动创造性,是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经典案例,达到了定分止争的作用。

周友军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

此次授课团队将跨多领域部门法律规则的复杂问题进行了庖丁解牛式的分析,通过体系思维、法政策与法技术的统一,法秩序的形成等多个方面的思考提出了本案裁判规则,充分展现了法官们深厚的理论功底和法学素养,对类似案件的处理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

杨东

中国人民大学发展规划处处长、交叉科学研究院院长

本期精品课堂从契约群的考量、体系化的思维、价值判断三个维度进行思考和分析,展现了法官在金融创新背景下填补金融制度规范不足时水平和能力,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新领域规则创设的引领者、人民群众利益保护者。

施舟骏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

本期课堂选取的案件对处理类似案件具有示范作用,对审理新类型的商业模式纠纷案件也具有借鉴作用,整个授课环节设计合理,归纳总结条例清晰,讲述过程抽丝剥茧,呈现了一堂质量非常高的司法实务教学课堂,体现了人民法院将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贯穿于立审执的全过程。

供稿:石景山法院

摄影:刘洋 任冰玉

编辑:任冰玉  汪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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