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昌】金川区人社局设立流动仲裁庭方便群众

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减少企业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金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考虑到企业、劳动者驻地与仲裁委距离较远的实际情况,方便双方当事人,在辖区部分矿山企业设立流动仲裁庭,开展现场庭审,以案释法、以审普法,调解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案件4起,使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更加深入基层、贴近民众。

金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探索建立“流动仲裁庭”制度,将“坐等办案”变为“上门问诊”,主动提供“靠前服务”,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真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通过在争议发生地设立流动仲裁庭,现场办案,当场组织调解,调解达成一致的,当即制作仲裁调解书;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当即开庭审理,增加仲裁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实现以案释法、精准宣传的效果,达到“处理一案、警示一片、和谐一方”的目的。

文:李晓文

编辑:于菊花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