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角美:乘客下车被拖行受伤

乘客下车手还未离开车门,司机就关闭车门并启动行驶,结果导致乘客摔倒并被拖行受伤,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

近日,12309中国检察网上发布的一份起诉书公布了这起发生在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路段的交通事故。

据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康某远男,龙海人。2021年9月9日17时许,康某远驾驶一辆大型普通客车,沿国道福昆线从漳州往厦门方向行驶至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上房村公交站台时,在被害人曾某某右手尚未离开车门的情况下,关闭车门并启动车辆,导致曾某某被向前拖行后摔倒受伤,并经送医院抢救,但最终因抢救无效于2021年11月25日死亡。

经福建闽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曾某某因交通事故造成颅脑损伤,伤后神志昏迷、长期卧床,继发感染及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经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台商投资区大队认定,康某远承担本事故全部责任,曾某某不承担本事故责任。

肇事后,被告人康某远于现场向公安机关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于2021年12月6日补偿曾某某家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导报记者 王龙祥 编辑 洪婷婷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