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深化“妇联+政法委+法院+公安+民政+司法”合力进一步预防和有效减少因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民转刑”案件

  日前,海南省妇女联合会、省委政法委、省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等六部门共同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海南省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统筹协作联动机制、家庭暴力危机干预联动机制和多部门衔接联动机制三项机制,推进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化联合联动,进一步预防和有效减少因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家庭暴力、“民转刑”案件。 

  据悉,海南省进一步完善统筹协作联动机制。将定期入户走访、排查上报、先期处置家暴、性侵等侵权隐患、婚姻家庭纠纷列入网格员入户的重要职责并在网格化服务管理清单中列项。明确依托海南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分平台和各级综合治理信息化平台、网格化综合监管平台,及时排查上报网格内涉及婚姻家庭的矛盾隐患和突发事件;加强婚姻家庭纠纷在线受理、统计、督办、反馈及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强调运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加强工作督导,压实责任。

  进一步完善家庭暴力危机干预联动机制。海南省将进一步强化党委政法部门的统筹,将公安部门对家庭暴力的调处情况纳入矛调工作每月例会内容,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推动公安部门规范家庭暴力警情处置程序,强化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社区居委会、妇联等相关部门对接;加大《家庭暴力告诫书》的出具力度,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有效干预家庭暴力行为。

  进一步完善多部门衔接联动机制。海南省持续推进在婚姻登记机关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和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探索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危机干预的有效方法和措施,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纠纷调解、法律咨询等服务。推动人民法院加强诉调对接,试行家事案件调解前置制度,规范家事案件跟踪、回访、帮扶及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保等;推动完善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与司法、行政调解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落实经费保障,规范建设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做到无缝对接,形成工作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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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省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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