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诉前磋商 让“危险路”变成回家“平安路”

  8月2日,娄底市检察院与涟源市人民政府就涟源市六亩塘路(绕城线)山体滑坡、崩塌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行政公益诉讼一案在涟源市检察院召开案件磋商会。

  会上,娄底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主办检察官李俊俊在充分听取行政机关到会代表、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后,依法向涟源市人民政府送达了立案决定书和磋商函。同时,通过播放无人机拍摄的现场视频对案件事实进行了陈述,展示了案件相关证据,并介绍了案件办理的有关情况。双方就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职情况、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情况、整改方案、整改措施等主要内容进行了磋商并达成初步一致意见。

  李俊俊表示,检察机关办理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不是找行政机关的“茬”,而是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真正实现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的良性互动、同频共振,促进双赢多赢共赢。既充分体现“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办案理念,又从“沟通”和“对话”等方面构筑交流的平台,更精准直击问题源头,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公益诉讼的整体实效,确保办理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涟源市政府办副主任张华锋代表涟源市人民政府作表态发言时表示,检察机关召开案件磋商会很有必要,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涟源市人民政府一定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多渠道筹措资金,依法依规将检察机关提出的问题彻底整改落实到位。同时,涉及到多部门职能的,涟源市人民政府会统筹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多管齐下,共同解决问题。

  会议由涟源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提名人选邓京军主持,娄底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刘曙光、涟源市城建投总经理陈建波、涟源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张朝晖及人民监督员胡新民、肖润群参加会议。(刘曙光 龙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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