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危险货物一批


近日,黄埔海关所属东莞海关在跨境电商出口渠道查获危险货物一批,包括2K丙烯酸烘漆5箱、稀释剂系列-Ⅳ类5箱、聚氨酯固化剂1箱、丙烯酸清漆系列5箱等。


海关关员在查验时,发现上述货物罐体均标有易燃、健康危险、皮肤刺激物、腐蚀性物质等字样,经判定为第3类危险货物,随即派员全程监督上述危险货物运离海关邮检作业场地,存入有危化品存储资质的仓库。


出口企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七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三款、《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的规定。目前,该案已移交处置部门处理。
海关提醒: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向海关申请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对于非法出口危险货物的行为,海关将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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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黄埔海关

监制/ 陶永

审校/ 孙伟如、雷煦

编辑/ 代俊

美术编辑/ 卫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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