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着力探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新模式,建立了以“多元化”为手段,以“体系化”为目标,以“信息化”为保障的机动车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治理机制。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了三位一体的诉源治理新格局。

以多元化为手段,建立阶梯式递进解纷机制。所谓多元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是指通过和解、调解、诉讼等纠纷化解途径,形成合理衔接、协调联动的纠纷化解机制,化解当事人的纠纷。龙潭法院辖区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经驻龙潭区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的交警人员进行责任认定后,龙潭法院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人员即开始对双方责任事故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院调解人员通过与保险公司核对损失金额、与修理单位沟通车辆损失数额、通过与鉴定单位对接诉前鉴定工作等服务,形成了“1+N”的多元化调解机制,80%以上的交通事故在诉前得到了化解。
如果当事人无法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纠纷,龙潭法院制定专职法官进行道路交通事故的纠纷的速裁工作。今年上半年,龙潭法院共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78件,平均审理天数27.75天,较2021年同期的55.33天,每件减少审理天数27.58天;案件调解撤诉60件,调撤率为76.92%,较2021年同期的49.28%上升27.64个百分点。
以体系化为目标,打造“一站式”纠纷解决新格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是社会治理的内容之一。龙潭法院通过打造“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建立了机动车交通责任事故源头预防、诉前化解的综合预防调处综合体系。2月,龙潭法院与交警部门、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金星司法鉴定所等部门召开了联席工作会议,在龙潭区快速理赔中心建立了以人民法院诉讼调解中心为主导、交警部门、保险行业协会、鉴定部门共同参加的“一站式”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平台,建立起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诉前调解和保险理赔于一体的“一站式”纠纷快速处理通道,为辖区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提高快速、高效、便捷、低成本的事故处理通道。
今年上半年,该调解平台共参与诉前机动车责任事故纠纷案400余件,保险公司快速理赔100余件,指导当事人进行诉前鉴定的36件,调解成功的案件28件。
以信息化为保障,建立全流程在线诉源治理新模式。龙潭法院探索建立“互联网+诉源治理”道路交通事故化解模式,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在线调解、在线鉴定、在线评估、在线司法确认等诉源治理方式,实现了多元解纷全链条在线、诉讼服务全流程在线的诉源治理新模式。以王某某案为例,被告韩某在天津陪老伴治病,无法及时回吉进行诉前抽签,经过法院诉前调解与抽签鉴定部门的协调,采取网上抽签的办法,解决了当事人在疫情期间从天津返吉再隔离14天后才能抽签的麻烦,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作为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化解的新模式,龙潭法院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打破体制壁垒、深化内部融合、形成解纷合力,使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更加高效、快捷、规范化,在方便群众的同时也提升了司法满意度,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
作者: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婷 冯荟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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